按照消费类型,可以将便利店划分为“步行消费型”(A型)与“驾车消费型”(B型)两种。当然,也有部分以旅游为主导的地区是发展“旅游消费型”(C型)的便利店。其发展现状是:美洲以B型为主导,欧洲与亚洲以A型为主导,而印度则以设在旅游景点处的C型为主、B型为辅。 便利店的发展类型与营运主体也有密切的关联性。在北美行业分类体系(NAICS)中,A型便利店属于“零售贸易”(Retail Trade)——“食品饮料商店”(Food and Beverage Stores)中的一个分支,就是CVS(Convenience Stores)。A型便利店的主要营运商是大型商业集团,如法国的家乐福、荷兰的阿霍德等。B型便利店属于“零售贸易”(Retail Trade)——“加油站”(Gasoline Stations)类型中“带有便利店的加油站”(Gasoline Stations with Convenience Stores),它属于加油站系列,因此,它的营运商通常就是石油巨头,如在美国便利店10强中,除位居第一的7-Eleven以外,第二位是英荷皇家壳牌石油公司,第三位是菲利普斯石油公司,第四位是英国石油PLC公司,第五位是埃克森美孚石油公司。 便利店的发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问题,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会发展出特定的模式,我们既不能简单套用发达国家的发展模式,也不能用一种模式来推进各地便利店的发展,更没有必要将便利店划分为“传统模式”与“现代模式”,凡是适应消费需求的模式就是好的模式。 4、折扣店有点妖 大家都知道“只放一只羊”的阿尔迪(Aldi),其名称是德语单词“阿尔布雷希特”Albrecht(人名)和Discount(折扣)头两个字母的缩写,意为由阿尔布莱希特家族经营的廉价折扣商店。 我国《零售业态分类》(2004年)对折扣店的定义是:选址在居民区、交通要道等租金相对便宜的地区;商圈半径2公里左右,目标顾客主要为商圈内的居民;营业面积300-500平方米;用工精简,为顾客提供有限的服务。2010年修订的标准对折扣店(discount store)的定义是:店铺装修简单,提供有限服务,商品价格低廉的一种小型超市业态。拥有不到2000个品种,经营一定数量的自有品牌商品。 把折扣店定义为“小型超市业态”,这就与超市业态自相矛盾了。同时从国际范围来考察,折扣店也不局限于“小型店铺”。所以,这个标准如果公布,仍然需要在不久的将来加以修订。 20世纪50年代以后,折扣店成为零售业的一种新业态在欧美国家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官方的统计定义一直不是很明确,常用的是discount department stores、discount stores,还用junior department stores、promotional department stores、non-traditional department stores的英文表述。 折扣店的定义模糊起因于业界实践的混杂。如沃尔玛是大型百货超市,却又被认为是最典型的折扣店之一。 从全球范围来说,在大型综合超市、便利店、折扣店、药店、现购自运商场等零售业态中,折扣店已成为销售增长最快的零售业态之一。但在我国自2002年兴起的“折扣店热”却始终没有热起来。有人认为:“整个中国就是一个折扣大市场,还开什么折扣店”!所以,在中国折扣店的发展有点妖。 定义的不确定并不意味着这是一个随意的业态,折扣店主要有以下特征:1、以销售自有品牌为主;2、限定品牌、品类与品项;3、价格低廉。 关于“廉价与折扣”有三点要特别注意: 目前在中国出现的“折扣店(Discount store)”一词源于欧洲,合理的翻译应是“平价超市”。但考虑到“折扣店”一词已为大家所接受,而且“折扣”一词也有低价、平价的含义,因此仍以“折扣店”命名。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