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一直是炙手可热的投资主题 自 2007 年国内第一家 P2P 平台上线以来,网贷行业已走过 10 年。 「个体借钱给个体」的原理并不复杂,借款方借来资金救济眼前困局,贷款方则通过放贷换取收益。但面对中国尚未成形的信用基础设施,以及线下金融机构不完备的解决方案,P2P 的影响无疑是深远的。 考虑到中国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占比长期低于 20%,较发达国家 60% 及以上的比例而言,行业仍有巨大发展空间。 峰瑞资本(FreeS Fund)一直在此领域寻找创新者,j2直播,在资金端看好为传统金融机构做补充的方向,在流量端看好顺应中产阶级理财需求,在中间的金融科技端看好数据、信用、风险等领域的解决方案,并已投资宜信、什马金融等数家公司。 不过,金融创新用技术提升效率,并不意味着用新概念掩盖高风险。过去几年,行业经历了野蛮生长,也经历过跑路、兑付危机。「监管」渐成关键词。 峰瑞资本法务团队结合日常实践,为仍想一展身手,或有使用需求的创业者们奉上一份 P2P 网络借贷避险指南。在此,也特别鸣谢黄再再律师、天元律师事务所谢嘉芸女士及其团队的倾力支持。 初创公司法律问题 Q&A —— P2P 网络借贷 来源 / 峰瑞资本法务团队、黄再再律师、天元律师事务所谢嘉芸女士团队 释义篇: 钱从何处来,流向何处去 ▍P2P 网络借贷的涵义是什么? P2P 网络借贷(Peer-to-PeerLending 或 Person-to-Person Lending)指的是个人与个人的直接借贷,即贷款人和借款人通过 P2P 网贷机构的网络平台进行信息流通交互,建立一定的规则,对金额、利率、期限等因素进行匹配,签署电子合同以实现借贷双方的需求。
▲ 通过 P2P 网贷机构,个人对个人直接借贷。 根据 2016 年 8 月 17 日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 P2P 暂行办法》)第二条的释义,P2P 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称 P2P 网贷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企业。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从上述规定来看,值得注意的是: 个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由此来看,企业之间也可以通过 P2P 网贷机构实现直接借贷。 P2P 网贷机构只能是信息中介,而不能是资金中介或信用中介。 ▍P2P 网络借贷的主要交易过程是怎样的? P2P 网络借贷的主要交易过程为:有资金并且有理财投资意图的个体,通过 P2P 网贷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平台,使用信用贷款或抵押贷款的方式将资金贷给有借款需求的个体。 对于借款人,P2P 网贷机构通过了解他们的身份信息、银行信用报告、抵押物具体信息等,来确定是否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资金需求(即「发标」)。如果 P2P 网贷机构确定在其平台发标,则通过平台向贷款人披露资金需求者及项目的具体信息,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出借,并由借贷双方直接达成协议。在此过程中,P2P 网贷机构获取服务费等收入。 行业准入篇:成为 P2P 平台的必要条件 ▍P2P 行业准入需要哪些资质或要求? 无注册资本的要求。《 P2P 暂行办法》并未对 P2P 网贷机构的注册资本做出要求,无疑对广大中小型 P2P 网贷机构是一大利好。这与金融机构的「净资本」管理制形成对比。金融机构无论是银行还是信托公司都有相应的注册资本要求,其注册资本少则几个亿,多则十几个亿甚至几十个亿。 工商登记与备案登记。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 P2P 网贷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办理备案,并有权在备案后对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并将备案信息和分类结果在官方网站上公示。 ICP 证与 EDI 证的取得。P2P 网贷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否则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 年版)》对电信业务的具体分类如下表所示:
▲ 电信业务具体分类。 其中,B21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通常需要取得 EDI 证。B25 信息服务业务,如所涉服务基于互联网,需要取得 ICP 证。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