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实习规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同时“除相关专业与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实习安排外,不得安排学生加班上夜班”。 但官乐和同学们说,他们“实习”所从事的电脑、电视机显示屏生产、组装不属于特殊行业,厂方却违规安排学生们上连续的大夜班。 “学校先用一份三方协议骗我们过来,再逼大家和劳务公司签一份真的劳务输出合同。签完合同之后,学校还要求他们必须把合同交上去,明摆着这是怕我们留下他们的把柄。” 官乐说,幸好自己留了个心眼,保存了电子版。而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的《实习规定》,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订的实习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新华对澎湃新闻表示,从两份协议的形式上来看,学校、学生与用工单位的协议都应合法有效,但学生与劳务派遣公司所签协议不具备合法性,“劳务派遣公司是不能与学生直接签订任何协议的。” 重庆农业机械化学校学生所提供的最终实习合同范本,甲方为梦之声劳务公司同样遭遇“鸳鸯合同”的还有重庆市农业机械化学校汽车维修专业二年级的学生,但他们的情况更糟:一个月只发500元,身份证和剩余的工资都被扣在带队教师手里,身体不舒服看个病都要先跟他们打借条借钱。 该校学生陈祥宜(化名)说,从2015年入校起,就知道必须来福清“实习”,每次半年,否则就不发毕业证,“来一批走一批,从没断过”。 “我这是第二次来了,2015年来呆了半年,干的也是流水线上的活儿,日复一日。”陈祥宜对澎湃新闻苦笑着说,“唯一的好处是,上次来工资是10.5元一个小时,这次来按11元一小时算,涨了5毛钱,也算是学校‘大发慈悲’。” 来自该校农业工程系和现代服务系的几位学生称,来捷联“实习”后,身份证便被老师收走了,工资也不能按时发放,“我们带队老师一个礼拜给每人发100元,每月最后一个礼拜发200元,一个月总共发500元。”他们说,学校说法是,剩余的工资会在“实习”结束后一起发。而剩余的工资有多少,学生们称也不知道。 “吃饭、买生活用品还有其他零花,不够用,我每个月还得跟家里要近千元钱,不然根本没法活。”陈祥宜跟记者掰着指头算账。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实习规定》,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对此,2月20日下午,重庆农业机械化学校的办公室一名文姓主任的解释是,“扣身份证是为了方便管理”,“实习之后统一发工资,是怕学生拿到钱之后乱花”。 2月24日上午,该校副校长陈长法对澎湃新闻表示,学生去福清实习是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备过的,但是关于“学生夜班”这一情况学校并未和上级部门汇报。 一次失败的抗争 因为对“实习”现状不满,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的小部分学生曾在2月13日前后试图以拒绝上班的方式表达诉求。 此前,该学院多名学生曾向校方投诉学生被迫加班、通宵夜班等问题,该校随后派出了一个工作组,由分管校企合作的副校长带队,陆续到达福清厂区进行调查核实。校方态度似乎很坚决:“企业如不认真整改或达不到整改要求,学校将不惜终止与企业合作。” 但官乐说,工作组来是来了,“通宵夜班”、超时工作等现状仍未及时改变,学生们还被带队教师“安抚”、训诫,要求大家老老实实继续上班。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