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2日,四人被判无罪。在宣判前,江西省高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喻德红表示,方林崽到底有无作案,是否是本案真凶,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黄志强辩护律师严华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认定方林崽是真凶还需要公诉、审判程序。他目前正被羁押在乐平看守所,还在补充侦查阶段。 亡命天涯11年 2016年12月19日,得知黄志强等人即将公开宣判后,远在福建晋江打工的汪深兵,便决定赶回乐平“讨说法”。 汪深兵只有小学文化,十五六岁就在外地打工。打工期间,曾因打架斗殴在福建被刑拘过。 他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2002年5月31日,24岁的他刚从福建回到中店村不到一周。当晚正在睡觉的他,听到有激烈的敲门声,但没有人喊话。他以为是曾经打架斗殴招惹的仇家,一路追杀报复到乐平了,便匆匆穿上衣服,翻窗逃跑了。 第二天,他听到村民议论,才知道自己莫名卷入命案,于是决定逃跑。 汪深兵花了两天时间,一路骑自行车沿着小路到浙江。然后坐汽车踏上去福建的路途。到晋江后,他化名“汪强”,并且办了一张假身份证。 汪称,自己比黄志强等四人还累。那10多年,每天都担惊受怕,一到晚上就想起这个案子,根本睡不踏实。出门时,一听到警车鸣叫就害怕。“警车直接从身边开过去还好,怕就是警车在我面前突然减速或停车。” 2013年6月15日,思念女儿的汪深兵决定冒险去南昌。在南昌上海路,汪被警察抓获。就此,汪深兵结束了长达11年的逃亡生涯。他被关进南昌看守所。 在景德镇看守所提审时,汪深兵称“5·24案”发生时,他正在福建晋江打工,不可能有作案时间。 “如果你坐着飞机回来的话,还是有作案时间的。” 一听这话,汪深兵怒了。“那是2000年,我那时就能坐得起飞机,还去晋江踩黄包车出苦力打工?再说,我连夜坐飞机回来,就是为了杀两个我不认识的人?” 为此,他提出了让2个晋江工友作证。但后来汪深兵了解到,工友未曾接到警方咨询电话。 2014年6月19日,失去自由一年多后,汪深兵突然被通知取保候审。 汪深兵问为什么要取保候审?“他们只说快签吧,不说原因。” 他觉得这样不清不白地出去,身上还是顶着杀人嫌犯的罪名,所以拒绝签名。 汪称,景德镇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曾过来找他签字。他对该科长说,“我要去公园人多的地方接受公审。我不怕丢人,我要问问路人,我作为一个轮奸碎尸案嫌犯,轮奸时第一个上的是我,碎尸时砍第一刀的也是我。像我这种情况,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吗?如果符合,那说明要么我是傻子,要么警察是傻子。” 因为拒不配合,看守所把汪父叫来。“看到老父亲的泪水,我签名了。” 汪深兵的另外一名辩护律师唐天昊称,过了1年的取保候审期限后,汪深兵仍未被采取任何措施。他们曾考虑过采取“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做法,让汪重返看守所,借此让他进入庭审程序,并推动“5·24”案进入再审程序。 然而,景德镇市检察院迟迟没有回应。之后,汪深兵身穿写满冤情的白衫、手拿扩音喇叭,频频到景德镇检察院的大门喊话,高呼“要么彻底还我清白,要么把我重新关进去”。 2016年11月30日,乐平“5·24”案再审当天,汪也出现在江西省高院门口。他特意穿了一件用红笔写满“冤情”的白衬衫。 他认为,自己作为5位蒙冤者之一,这个案子不应该把他撇开不管,自己的出庭也有助于该案早日解开真相。“但是他们不准我出庭。” “他们如果真正想抓我,我不可能潜逃11年。”汪称。“我的名声事小,我女儿现在已近12岁,慢慢长大后,atv,如果还有人议论她父亲曾强奸杀人碎尸,对她心理影响太大了。” 就在第二天,黄志强等四人被改判无罪后,汪深兵命运也出现转机。 2016年12月23日,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通知对汪深兵不予起诉,当天上午,在律师虞世俊陪同下,他拿到了不起诉决定书。 直到现在,汪深兵的手机屏还是自己戴着手铐在看守所时的照片。“为的就是每天打开手机时,就提醒自己,我有那段经历。” 被隐藏的鉴定报告 2016年12月22日上午,黄志强等四人被宣布无罪。下午,四人被家人披红戴花,乘车踏上了回家路途。从南昌到乐平,大约有三个小时车程。路上,他们不断透过车窗望向外面的高楼大厦和宽阔的马路,感慨变化之大。当年“5·24”命案现场周围曾经的荒地上,出现了一些高档小区。 虽然 “5·24”案中的5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全部被判无罪或不予起诉,但后续问题并没有被遗忘在欢庆声中。 五位蒙冤者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今后,在申请国家赔偿的同时,将对当年的办案人员追责到底。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