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江西乐平发生了一起奸杀碎尸案。两年后,乐平中店村的5名村民被警方认为涉嫌这起命案,其中1人逃跑,4人被刑拘、既而被捕,随后是14年漫长的审讯、宣判、再审讯、再宣判。 14年间,他们经历了两次死刑、一次死缓,共三次“死字判决”。 2016年12月底,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四名原审被告人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再审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结果: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原审被告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无罪。 但这并非蒙冤者追求的最终结果。随后,乐平冤案律师团发表声明:已接受委托,处理后续的国家赔偿及刑事错案追究事宜。辩护律师认为,该案5位蒙冤者应该是“绝对无罪”,而不是判决书中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我们发现乐平警方掌握一个对蒙冤者最为有利的鉴定报告,但却隐藏了长达3年多。这个鉴定足以证明5位蒙冤者绝对无罪的‘事实很清,证据很足’。” 2016年12月22日,江西南昌,说起16年来为儿子申诉的艰辛,黄志强的父亲不禁老泪纵横乐平案平反: 被视而不见的证据 为了甩掉 “奸杀碎尸”罪名,黄志强等四位江西景德镇乐平市中店村农民,用了长达14年半的时间。期间,他们先后遭遇过两次死刑判决、一次死缓判决。 2016年12月22日,他们的命运迎来转折。 当天上午9时整,江西高级人民法院对四名原审被告人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再审案进行公开宣判。 9点22分,江西高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本案审判长喻德红宣读判决结果: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原审被告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无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之后,四人走出江西高院,被簇拥过来的家人披红戴花。黄志强、方春平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宣判后,江西高院副院长夏克勤代表该院向四位蒙冤者当面赔礼道歉,并告知他们有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2002年,黄志强等五位村民,被乐平警方认定涉嫌一起奸杀碎尸案。在当年5月底到6月初的抓捕行动中,汪深兵潜逃,其余四人先后被捕。9年后,因涉一起抢劫案,同为中店村村民的方林崽被警方抓获。此后,他多次声称黄志强等五人都是冤枉的,自己才是那起奸杀案的真凶。 2013年,逃亡11年的汪深兵在南昌被捕,2014年被取保候审。2016年12月23日,景德镇检察院对他做出不起诉决定。 《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乐平案是2013年以来,中国平反的第34起重大刑事冤假错案。但该案并未随着5人全部恢复无罪之身而结束。他们均表示对“疑罪从无”的判决不满意,要求彻底恢复清白之身,并申请国家赔偿,对当年办案人员进行追责。 莫名卷入奸杀案 2002年5月,在时年25岁的乐平市中店村农民程立和身上,发生了一喜一悲两件大事。 程立和的妻子是江西上饶市余干县人。当月他们的女儿出生后,他欢天喜地地来到余干县岳母家,照看妻女。彼时,正沉浸在初为人父喜悦中的他,想不到一场厄运就要来临。 那年5月23日夜,多名乐平警察闯到其岳母家,称其涉嫌“销赃手机”将其带走调查。两天后,警方又称其因涉嫌一起奸杀案将其刑事拘留。乐平警方称,该奸杀案中,还有4名中店村村民涉案,分别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汪深兵。随后,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也先后被警方带走。 汪深兵后来听说自己也卷入该命案,又看到上述四人被警方带走后都迟迟没有回家,便开始了逃亡之路。 警方说的上述5人涉嫌的命案,指的是“乐平5·24奸杀碎尸案”。 2000年5月23日晚,乐平市绿宝超市老板蒋泽才和一位外地年轻女子郝某约会时双双遇害。24日早上,有村民在一个名为“无天底”的荒地中发现了蒋泽才的尸体。现场还有郝某带血的发夹、上衣、高跟鞋等物品。4天后,乐平一位市民家的狗衔回一个装有人手的绿色塑料袋。经过警方检验认定,手的主人系郝某。 据当地媒体报道,该案发生后,迟迟未能找到线索,给当地警方带来了不小压力,也一度在乐平市民中造成恐慌。2002年,《景德镇日报》在相关报道中披露,江西省公安厅将“5·24”案列为省厅督办案件,景德镇市公安局则派出刑警支队精干力量参与案件侦破。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