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发布会开了多少次,也不管口号换了多少回,今天战略合作还是明天N轮投资,都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就是两三年内目前这一批互联网项目至少大半都不得不面临死掉的结局,被收购也许是最好的结局,更多的是只剩下一个无人问津的网站,孤零零地躲在网络的角度中,连凭吊者都没有。 要理解这一切,不得不从商业的原点出发来重新思考这些问题: (1)用户需求 真切地理解用户需求,在我看来是创业中最难的两件事情之一了(另一件是趋势判断),也许某些产品可以凭借一时的灵机一动或个人兴趣做起来,但更多好的产品是基于创始人在行业中深耕发现痛点,或者久病成医推己及人提出好的解决方案来达到。 无论如何,如果仅仅看到其它行业采用的商业模式(例如做个电商网站)然后想当然地认为本知识产权行业也可以这样copy一个火一把,那这把种子撒出去就真的可能颗粒无收了。 我对需求的定义是,某一个群体在某一个场景下(如工作中或是生活中)共同面临的痛点(不爽或不舒服)。这个定义也许并不十分精确,但无论如何,一个大的原则是:讲大的需求是没有意义的,要讲就讲大的需求中的小需求,劈开脑袋的需求?否则你将暴露在无数的竞争者(提供无数的替代解决方案)面前,跨出的第一步就毫无胜算可言。 打个比方,小米满足的是对高性比(2000元以下但配置高)手机有购置需求的用户而不是想买手机的所有用户,而OPPO高速成长是推出了针对二线城市以下对美颜有特殊需求的女性用户的手机。他们并没有野心大到非得要重新定义整个手机行业(现在看来能做这件事的大约也只有帮主一个人了)不可。 从这个角度看,如果创业者一开始要做的是全平台的知识产权电商那么你就不得不提出比整个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更好的解决方案,如果想要去中介化那么就是假设市场已经对知识产权代理中介深恶痛绝,如果要让用户自己做那么就是假设要么撰写专利这事完全没有门槛要么用户都觉得代理人写得太烂。 事实是不少这样的互联网项目都经不起深入地推敲(用户根本不care是谁在做,也不想自己做只想把钱给你,你赶紧把事情弄完我一家老小还在等着我回家吃饭呢),原因是把伪需求、弱需求、自己制造的需求当作一件很重要的事,然后就马不停蹄地开干了。 (2)产品 大多数创业公司成功除了精确地判断出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深刻地理解用户的真实需求外,最重要的一点是因为他们做出了人们想要的产品。马云不是第一个做电子商务的,但支付宝的横空出世却很好地解决了买卖双方的信任问题;小马哥不是第一个做即时通讯的,但无论是群组聊天还是截图都让用户的聊天变得顺畅无比(90后是否还知道什么是城市白领们装逼爱用的MSN?);就算茂业附近新开的奈雪的茶,也是将茶饮的口味调制到小年轻们爱不释手,软欧包做到柔软有嚼劲,才能在星巴克占据的地盘里把一群平时装得爱喝咖啡的美女硬是抢了过来。 而知识产权行业的多数互联网项目,大多数看起来只是在做网站而不是提供好的解决方案。比如不少知识产权电商声称流程更简洁,用户实时把控全流程,但真到服务时,除了用户留下的联系方式被拿来当作电话营销的工具外,其它服务都与传统事务所毫无二致。 再进一步讲,知识产权作为一个高度专业化的行业,除了产品本身的界面和流程设计之外,更多地体现在服务的专业性和可信赖度上,而这就远非搭个网站可以解决的问题了。比如,一个用户第一次从网站进来,并不是因为网站界面设计得多有多花哨,也不是因为价格低到近乎半裸,更不是因为申请专利还能顺便抽个奖送个电饭煲回家煲汤,更多地想先了解申请的流程和细节(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但不幸地是,大部分网站客服都无法做到即时反应并用人话来与用户沟通,当客服小姐声音香甜地来一句『先生对不起,你问的这个问题我得跟我们的顾问再咨询一下』,黄花菜都凉了一地了。 (3)流量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