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认为,舵手型企业存在的重要意义在于通过促进非舵手企业的创新提升了整个创新生态圈的创新绩效。对于创新生态圈中的非舵手型企业,舵手型企业通过耦合式机制、维稳式机制和协作式机制,分别促进了创新生态圈的耦合程度、稳定性和协作创新程度,改善了生态圈环境和合作关系,从而增加了非舵手企业创新的源泉,提升了企业的知识吸收能力,并降低了创新风险,非舵手型企业的创新成本随之减少,创新收益随之增加,非舵手企业的创新绩效得到提升,创新生态系统因此受益。因此,我们得出结论,舵手型企业领导下的创新生态圈具有更高的创新绩效。 2)我们认为舵手型企业创新促进的三种机制是协同促进的。耦合式促进机制为企业创新提供了丰富的新知识,协作式促进机制则极大降低了新知识转化应用的难度,新知识向新产品、新工艺的转化更加顺利,维稳式促进机制降低了新成果面临的市场风险,提高了创新的预期收益。创新收益的提升进而又提升了企业的创新动机,创新积极性更高。因此,舵手型企业的三种创新促进机制实际上形成了从新知识,到新产品、新工艺,再到新收益,最后反作用于创新动机的循环过程,从而实现了创新促进作用的二次叠加和放大,创新生态圈的创新活动得以更加有效。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主办机构立场。 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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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明杰再论产业化创新成功关键 芮明杰产业化创新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