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拓展城乡绿色生态空间。制定出台生态环 境保护措施,切实改变城市建设中过分追求高强度开发、高密度建设、大面积硬化的状况,优化交界地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进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 化的海绵城市建设,有效防治城市内涝,保障城市生态安全,积极推进涿州生态示范基地海绵城市建设。加大城市公园、林荫道路建设,推广桥体、墙体、廊架、公 交站台、屋顶等立体绿化,有效提升县城、重点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及建成区绿地率。 (六)完善跨区域生态环保联防联治机制。加快 与京津相关部门衔接,统一京津冀地区污染物排放、机动车尾气排放、原材料中污染物含量限值等标准,积极推进建立区域污染联防联控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京 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生态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依法强化生态环境监 测,建立交界地区环境及生态变化定期会商和信息通报制度,超前防范和应对各类环境问题。 四、严格管控措施 (一)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强化交界地区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城乡规划管控,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交界地区要以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现状为基础,以资源环境承载能 力为前提,充分考虑区域发展定位,合理确定建设用地总量,有效控制土地开发强度。统筹国土开发、保护和综合整治,大力盘活用地存量,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应以县域内为主,加快城乡建设用地统筹,促进农村居民点整治,优化建设用地结构。 (二)严格产业准入管理。与北京相关部门协 商,制定交界地区与北京统一的产业限制和禁止目录,提高产业准入门槛,禁止布局高耗水、高耗能及环境污染高风险项目。积极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推动 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跨界环境影响突出的要开展会商,严控新建和改扩建重点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按照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要求,统筹规划交 界地区产业结构和布局,有序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逐步减少低端劳动密集型产业劳动力需求,提升整体产 业水平。 (三)严控房地产开发建设。依据城乡规划确定 的人口及用地规模,严控房地产开发总量。坚决摒弃以房地产开发为主的发展方式,严禁在交界地区大规模开发房地产,严格控制高档住宅开发以及在城镇、铁路公 路干线和主要街道、滨水地区及城市边界地带建设高层住宅。强化房地产项目的规划审批,合理确定住房供地数量、布局和时序,增加住房供需矛盾紧张区域的中小 户型商品住房供应套数。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强对建筑高度、容积率和建筑物间距管理,交界地区县(市、区)及重点镇居住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超过2.0, 旧城改造应根据拆迁量严格控制。 (四)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与北京市建立交界 地区房地产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交界地区房地产开发全过程联动监管。严厉打击并及时曝光房地产企业在交界地区囤地炒地、恶意炒作、捂盘惜售等违法违 规行为。强化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推行住房价格备案制度,严格执行新建商品房预售制度,全面落实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网签制度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健 全房地产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可售房源等向社会公开。强化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严禁企业及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设立资金池等场外 配资金融业务。 (五)严控人口规模。根据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 疏解的需要,确定交界地区人口规模控制上限,设定三河市燕郊镇等重点地区常住人口规模控制指标。严格交界地区户籍管理,以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和连 续缴纳养老保险年限为前置条件,合理确定户口迁移落户条件,严格控制人口机械增长。严格落实属地调控措施,强化流动人口管控措施,有效抑制流动人口大量聚 集,促进人口有序流动。 五、统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考虑交界地 区协同发展要求,j2直播,加强城镇、中心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率先推进与北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交界地区承载的人口总量,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健全公共服 务设施网络。完善防洪、供排水、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推动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区域共享。基础教育、医疗、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配 套设施与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