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统筹推动。统筹做好北京城市副中心 与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约2000平方公里区域和北京市大兴区与廊坊市广阳区、固安县、永清县、涿州市约3000平方公里区域的规划建设管理工 作,建立健全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协调机制,框定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完善严控新增和扩大各类开发区、城市新区以及严防房地产过度开 发的具体措施,研究确定各县(市、区)人口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优化产业分工与布局,完善公共服务配套体系,促进交界地区融合发展及 社会和谐稳定。 (二)创新规划管理体制。由省政府统筹指导编 制交界地区的总体规划及土地、城乡、环保等规划,切实与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规划相衔接。加快与北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尽快建立 交界地区上述规划的联合审查机制。有关交界地区县(市、区)各项规划经联合审查后,按照原管理层级审批并印发实施。 (三)强化城镇规划引领。严格控制城镇开发强 度,划定交界地区河湖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城镇建设区、工业区、农村居民点等 开发边界,防止城镇“摊大饼”式扩张,严禁环首都围城式发展。完善交界地区县(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限制高强度、高密度开发建设和超高建筑项目。 按照现代化城市发展理念,组织开展交界地区城市设计,从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建筑、街道和开放空间的布局,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保护并延续 自然山水格局,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促进建筑物、街道立面、天际线、色彩和环境更加协调优美。 (四)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健全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开展交界地区的规划实施情况遥感动态监测。交界地区县(市、区)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实施及对违规建设的查处情况,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及舆论监督,增强规划强制性和约束力。 (五)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围绕北京城市副中 心、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交界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合理确定 户口迁移落户条件,完善居住证制度,引导在交界地区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合理控制城镇规模,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 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大力保护生态环境 (一)建设环首都生态保护绿带。增加交界地区 森林面积,扩大生态空间,依托山脉、河流水系、水库、湿地、田间耕地、主要交通干线,建设环首都生态保护绿带,积极推进京冀生态一体化建设。强化区域通风 廊道和绿楔建设,合理设置城镇组团之间的生态过渡带,防治环首都城镇连绵发展。按照生态规律,以自然恢复为主,扩大生态用地规模,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地、 污染土地等建设成片森林,保护恢复连片湿地,为首都戴上“绿色项链”。 (二)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加强河湖水系、水库以及地下水等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禁止新建项目占用水域。加快推进永定河、潮白河、拒马河等河流综合治理,改善流域生态环境,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三)加快构建京冀生态廊道。以重点森林湿地群、区域绿色隔离区、生态过渡带和区域大尺度绿色板块等为脉络,在适宜区域规划建设一批生态公园、森林公园、城市公园,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保护,优化环首都地区绿地布局,提高生态保护区域的连通性。 (四)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落实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实行特殊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用途。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省、市、县逐 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落实保护责任。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性保护,通过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基本农田质 量。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