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输入一个卷宗后,系统马上提示我没有附物品勘察清单。” 徐汇公安分局漕河泾派出所民警俞昕体验了一把“智能辅助”,“那个案子的犯罪嫌疑人是被群众扭送到公安的,作案工具同时被送到派出所,我是后到现场进行勘察,所以没有关于作案工具的清单。我在备注栏里写明了情况,整个案子提交到了检察院。” 俞昕很赞赏206系统能区分批捕标准和定罪标准。“机器不能只是机械地指引,一个案件的证据收集会随着侦查、起诉、审判的阶段不同而要求不同,到审判阶段应该是最完备的,你不能要求在侦查之初或者在批准逮捕阶段的证据就跟审判阶段一样,这是不符合逻辑的,现在这样设计符合我们的办案实际。” 徐汇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许磊也有自己的用户体验:“过去我们拿到的是冷冰冰的卷宗,现在通过系统,可以对侦查人员的办案活动一目了然,系统罗列出来的瑕疵可以帮助承办人快速理清思路,找出办案的关键点,这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而且全程留痕,对落实司法责任制也有好处。” 据统计,截至6月底,206系统共录入案件60件,录入证据19316份,提供证据指引2622次,发现证据瑕疵点48个,提供知识索引查询348次,总点击量达5.6万次。 “人工智能不是人的智能,当前人工智能的主流算法模型是深度神经网络模型,这个模型优势在于可以自学习,可以对学习过的知识联想学习,但是训练这个模型需要大量数据。目前,我们构建了一个206的初始模型,还得有专家知识供机器学习,随着系统不断被应用,提供的数据越来越多,我相信机器表现会越来越好。”金泽蒙说。 据悉,为了让“206”这个初生“婴儿”慢慢学习,研发团队已进入小规模数据的人工标注阶段,公检法三家的业务骨干们对扫入系统的卷宗内容进行精细化标注。 “坦率地讲,‘打标注’是需要花费一定工作量的,但这是一个过渡阶段,人工智能的学习有一个过程,我们前期所打的标注是为机器学习提供样例,当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机器就可以进行自动识别,从而大大减轻办案人员的工作量。而且目前看来,前一道办案人员的标注也为后一道办案人员对证据的审查判断提供了参考,同时提高了工作效率。” 上海高院信息管理处处长曹红星说。 “我们也在考虑公安是否可以使用‘格式化笔录’,”徐汇法院刑庭法官助理、盗窃罪组成员之一林哲骏告诉记者,“盗窃类案件与其他案件不同,它的作案动机并不复杂,各事实要素又相对清晰,因此如果公安使用格式化笔录,也就是让系统将作案时间、地点、手段经过、赃物去向等具体案件要素予以事先分类并提示,这样机器就可以直接提取,而不需要民警再贴标注,既省去重复工作量,又可以提示民警以免证据缺失。” 未来的“206”会替代法官吗? “创造性思维是电脑永远无法模拟的,206只是辅助办案,法官可以借助它的技术手段来帮助判断,但不可能被替代。”马超杰说。 “审判是一种艺术,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世界上也不存在两个完全相同的案子,机器可以给办案人员做提示、指引,但最终的决定权在法官手里。”徐世亮说。 “系统的定位是‘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实际上是为法官、检察官、侦查人员配备了一名‘智能办案助手’,不能理解为‘机器办案’,更不能理解为‘机器定案量刑’。”崔亚东说。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