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拿买手机这件事来说,你的朋友就想买一部高性价比的手机,而你却胡乱推荐了OPPO。等他买了之后,发现OPPO只是拍照好,性价比并不高,这时你就无法在他心中建立“无所不知的手机小王子”的形象。 因为OPPO并没有为你提供任何与“高性价比”有关的社交货币,你甚至需要以牺牲自己的形象为代价去为OPPO创造收益。这种情况下,从道义上来讲,OPPO的确应该给你一定的代言费(或者说补偿)… 好吧,也许你会觉得这个例子比较荒谬,那我们来看看真实案例: “万众代言”这个想法并不新鲜,早就有一些平台开始做了,比如邻至邻App。它们的运作原理是:品牌方发布原始广告内容,然后只要你参与这个“代言任务”,并将这个广告内容转发到自己的朋友圈、微博、QQ空间等,就能收到一定的报酬。
是啊,毕竟亲友的口碑是最有说服力的,按理说这种方式一定会大获成功吧! 不一定,因为大部分人做的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口碑推荐! 很多人机械地以为:只要是从朋友口中说出来的,就是口碑推荐。 错!口碑推荐的重点根本就不在于推荐者的身份,而在于推荐的动机!
口碑推荐之所以有效,就是因为它不是以销售为动机。人们之所以愿意向别人推荐某款产品,无非就是想展示自己的正面形象(比如通过帮助他人找到最合适的手机,展示自己懂行的形象)。而一旦是出于销售(或自己从中牟利)等目的,那就跟普通的广告没有任何区别,甚至可能比普通广告更招人反感。 关于这一点,想想你以前朋友圈里卖面膜的人就知道了,当然还有做安利的...
在这种情况下,品牌方的确应该给那些“口碑推荐者们”一定的经济补偿,毕竟人家是通过牺牲自己的人脉资源去为你打广告... 当然,我不怀疑它们这样做也能起到宣传作用,我只是想说:让这种硬广出现在朋友圈,并不是口碑推荐,它们不过是占领了朋友圈等渠道而已,而没有发挥这个渠道的优势价值——口碑和信任。 如果一定要以这种方式做推广,发布的内容最好不要以广告的形式出现,而应该像一条正常的朋友圈一样,是朋友与朋友之间进行信息的分享。 2.社交货币非品牌方自创 有时候,一个品牌突然变得火爆,可能并不是因为品牌方自己想出了一个多妙的营销方案,而是广大用户有意无意的生产出了创意素材,然后这些素材就变成了社交货币,在社会上自行流通。 最典型的例子要数赛百味的“减肥故事”了: 20世纪90年代,赛百味想宣传三明治的健康属性。 他们本来想搞一个“7小于6”(7个三明治的脂肪低于6克)的创意广告。但是,当他们无意间看到报刊上的一篇文章之后,一切就发生了改变。 在这篇文章里,一名叫做贾里德的、重约400斤的男孩,因为每天坚持他自创的“赛百味饮食法”,已经在3个月内成功减掉了100斤,也就是说,他基本上一天就能减1斤! 这是多好的具有传播性的励志故事啊! 这篇文章是由贾里德的前室友写的,而文章本身主要是讲述贾里德是如何克服种种诱惑与困难的,至于“赛百味”,只不过是偶尔提及了一下。 但赛百味看到这篇文章后,立马就与当事人进行联系,并要将它包装成自己的品牌故事。 当然,有所有好创意一样,它们在最开始总是会遭受各种阻力。赛百味公司内部很多人都不支持这个计划,他们更希望继续执行“7小于6”的方案。 最终,两个方案同时进行,只不过“贾里德减肥故事”取得了轰动的效果,而“7小于6”只取得了小部分的成功。(当然,贾里德广告播出的时候,他已经只有160斤了)
图中贾里德手持他以前穿的裤子 其实这就是UGC(用户原创内容)的早期版本。 像这种情况,品牌方完全应该给内容原创者(也就是社交货币生产者)一定的“代言费”。(当然,这里就不仅仅是指钱了,可以是其他任何形式的奖励,比如为他们做宣传,甚至为他们提供工作) 作为品牌方,你不仅要自己生产社交货币,更应该发动群众的力量,运用群众的创意,并与他们进行互动。 没错,我就是在说社会化媒体营销。
我想,耐克肯定是这方面的专家: 6月4日,耐克官方微博发了一张海报,海报是C罗小时候的一张照片,耐克的标语是:“没人相信一个马德拉小男孩能成就非凡,除了他自己。” 海报底部当然也贴上了耐克的logo:
然而,多事的网友却翻出了海报中照片的原始版本,发现C罗居然穿的是阿迪达斯的衣服!
这看似是一件挺尴尬的事,毕竟耐克为阿迪达斯做了嫁衣… 不过,这正是耐克的精明之处! 如果说其他品牌还在忙着自己发行社交货币,那耐克就是主动把社交货币送到别人的手里,然后让别人来替它发。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