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采访了重要的参与者,试图还原这条路上的几个重要时刻与历史现场。 5 月 24 日台湾司法院大法官针对同性婚姻是否违反当地宪法作出解释,让释宪案申请人祁家威再度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这个司法解释意味着祁家威的一次胜利:台湾现行的《民法》不允许同性婚姻是违宪的。 在释宪结果出炉前的宪法法庭上,已经 59 岁的祁家威称 “等这天已等了 41 年 6 个月又 24 天”。 台湾的婚姻平权之路走到今天,究竟历经过什么?有哪些重要的人与事不该被忘记?《好奇心日报》专访了四位在婚姻平权的路上贡献许多,短则十几年,长则四十几年的四位人物:祁家威(释宪案的申请人)、尤美女(现任立法委员,婚姻平权法案的提出者)、吕欣洁(婚姻平权大平台总召集人)、曹承羲(台湾同志咨询热线协会资深专案经理 )。或许无法完整回顾过去所有动态,但从他们的故事里,我们试图还原这条路上的几个重要时刻与历史现场。
同志咨询热线里的新闻墙(图 / 陈莉雅) 1958 - 1985:那是个连“Gay”这词都不是很明白的王国 “在我们的王国里,只有黑夜,没有白天。天一亮,我们的王国便隐形起来,因为这是一个极不合法的国度:我们没有政府,没有宪法,不被承认,不被尊重,我们有的只是一群乌合之众的国民。” 这是白先勇 1983 年所发表的小说《孽子》里的描述,开奖,长久以来被视为同志文学的经典作品之一。 白先勇笔下的“王国”是台北新公园(现已改名为二二八和平纪念公园)。1970 年代,出柜就有可能意味着被逐出家园、校园,同性恋者只能到新公园里寻找同类。在距离台北新公园不远处的台北市立建国高级中学,祁家威则在那度过了他的高中生涯。 17 岁那年,祁家威在同学面前出柜,回忆这段往事时,他提到两件事:1973 年美国精神医学协会去除了同性恋为精神疾病诊断,另一个则是,课堂上学到的 homosexual(同性恋的)新词汇。 当年,祁家威反思自己的性倾向以后,他说“我决定做一个 Gay ”,紧接着他又补充“当时可是连 Gay 这个词都没有”。 现在可以轻松提起,但在当时,台湾还处在戒严时期,社会民风保守,别说是公开性倾向,连讨论性别议题或基本权益,都不见得受欢迎。参与妇女运动 30 多年的尤美女,描述保守的氛围“以前职场的老板,只要知道是同志就会开除,然后同志开个餐厅,警察就去站岗,让你开不下去,开书店就用妨碍风化罪去抄”。
1988 年《人间杂志》报导祁家威(图 / 人间杂志 ) 1986 - 1999:全台第一个男同性恋者公开出柜 说起婚姻平权运动,不少人会先提起祁家威,不只是因为他是释宪案的关系人,而是回顾运动,会发现他确实独自走了许久,更创下不少“第一”。 1986 年祁家威创下了首个“第一”。 当年 3月,他先召开一场记者会,当时来了美联社、路透社、法新社等海外媒体,祁家威发表一份长达 8000 字的《对社会大众及同性恋者的恳切声明及呼吁》,成了全台第一个公开出柜的男同志。8 月,祁家威带朋友(与祁家威确认后,他说这是为挑战制度找来的人)到法院要求公证却被拒绝,转向立法院请愿,立法院以公文回覆他 “同性恋为少数之变态。纯为满足情欲者,违反社会善良风俗”。 就申请公证这件事,祁家威并不是第一人。1958 年一对女同性恋者也曾到台北地方法院申请公证结婚,遭到拒绝。由于此事件,祁家威被关了五个半月,“被关进去的第一天晚上,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感到恐惧”祁家威说。
1988 年《人间杂志》报导祁家威(图 / 人间杂志 ) 严格说起来,婚姻平权运动并不是在某个时间点爆发,或是立即形成的概念,而是在整个社会逐渐趋于友善、平等的土壤下萌芽。 1987 年台湾宣布解严。尤美女与妇女新知基金会的伙伴,积极着手改善职场上性别不平等的状况,那个时候职场上的潜规则是,女性只要结婚、怀孕就得自动离职。而这种不平等的性别歧视,却没有法律可以规范。尤美女说 “过去我们争取妇女的平等权,因为女同志不能出柜,所以是有女同志加入我们妇运一起争取妇女权”,她认为争取性别平等的环境,有助于后续同性恋运动的发展。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