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注:如火如荼的2017世界移动通信大会(MWC)正在西班牙巴塞罗那上演。 华为、LG、索尼、三星、OPPO等国内国外众多智能手机纷纷把此次大会当作“秀场”,发布新款产品。 但是,苹果则一如既往的“缺席”,那么,苹果为什么从始至终都未曾参与过MWC呢? 答案可能是:苹果公司觉得不值得。 因为苹果看似一家注重科技创新的公司,但实则是一家依靠严苛的供应链管理谋求最高利润回报的商业公司。 而这种利润至上的追求,不仅体现在是否耗费巨资参与此类大会,更体现在每年此起彼伏的各类专利诉讼中。 “5%”。 这是苹果公司2016年研发投入与年度总收入的比例。 苹果公司发布的2016年全年财报显示,2016年,苹果公司总收入为2156.39亿美元,净利润为457亿美元,而其全年研发投入为100亿美元。 从研发投入规模来看,苹果每年的投入也不小,但是,与营收规模相比,其研发投入占比还是不算大的。 比如,华为2015年研发投入与总收入的比重就已达到15%,而类似微软、三星、英特尔,每年的研发投入所占总收入的比重大多在15%-20%之间。 因此,与其说苹果是科技创新巨头,不如说其是成本控制或利润至上的商业巨头。 而这种“成本控制”或“利润至上”的理念反映在苹果应对各类专利诉讼中的策略或套路,就是两点:“欺小怕大”和“能拖不决”。 过去十多年间,苹果在智能手机领域的强势崛起,也让其成为大大小小各类专利权人争相起诉的对象。 而这些或大或小发起的诉讼的关键在于:苹果手机站在了前人搭建的通信技术肩膀之上,但是,对于其使用的各类通信技术,其并未支付相应的专利费用。 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说,由于苹果在专利许可费用上存在“长期拖欠”或“拖欠对象众多”的现状,使得其畸高的利润回报相当于建立在“盘剥”相应产业链各方合理利润空间的基础上。 事实上,不论是对战三星,还是主动挑战诺基亚、爱立信或高通,还是应战各类大大小小的专利运营实体(NPE或PAE),苹果的策略都是: 1)主动出击多是为了降低成本或谋求更高商业回报; 2)被动应战多穷尽救济手段,小公司起诉未有判决不会和解,大公司起诉谈好了随时和解。 诚如日前广为流传的任正非“内部讲话”,不仅是华为,包括其他国产手机厂商都应该向苹果学习,要“在利润和服务水平上超越苹果”。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国产手机厂商应随意侵权而不支付相应专利费用。 欺小:小公司索赔9亿元!拖了四年对方,未结案也不和解
美国GPNE公司是一家小规模的NPE公司,手里掌握的专利数量非常有限。 2013年1月,美国GPNE公司将苹果公司诉至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诉称苹果公司和中国联通销售的iPhone系列7种型号的手机都侵犯了其持有的一项名为“寻呼方法及装置”的专利。 该案中,与苹果公司一起被起诉的还有: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鸿海精密组件有限公司、富士康精密组件(深圳)有限公司、中国联通等多家公司。 起初,美国GPNE公司索赔金额为对iPhone手机专利侵权索赔9500万元,对iPad平板电脑侵权索赔5000万元。共计1.45亿元。 随后该案分别于2013年12月16日、2014年12月16日、2016年11月28日先后三次开庭审理,其中,2016年11月28日,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时,GPNE公司增加诉求金额,对iPhone手机案在原索赔9500万人民币的基础上追加索赔1亿美元,对iPad平板电脑在原索赔5000万人民币的基础上,追加索赔600万美元。 对于此案,苹果公司不像与诺基亚、爱立信等对战,在诉讼进程中就迅速选择和解,而是一直合理利用救济程序,穷尽法律手段。 比如,有媒体报道称,该案起诉后,苹果公司先后三次、诺基亚公司和微软公司各一次,分别以不同理据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无效,均被驳回。 事实上,即使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美国GPNE公司专利全部有效的审查决定,苹果公司还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对该审查决定提起诉讼,如果一审确认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决定有效,苹果公司还可以继续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简单说,针对涉案专利是否有效,苹果公司按照正常的专利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全部走完预计也需要2年甚至更多的时间。 可以说,该案件在长达四年内迟迟未审结的焦点所在,因为苹果公司合理的利用了专利和法律制度,有效拖延了案件的审理进程。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