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真正的设计与演化的「设计」之间的区别,偶尔被明确地说清。但在未被说清时,进化生物学家们往往对于将「设计」一词用在无意识的过程上会有某些畏惧的陈述。但它们真的「好像」是被设计的。它们并非是依据某种计划或意识的由上至下的模式,而是一种完全根据无意识过程的由下自上的模式。换句话说,我们大脑与「真正的」设计是不同的。 如果关于复制力(Replicator Power)的概念被更好的了解,那么这种错误的区分方法也许就会消除。因为我们会发现,所有的设计都基于一种相同底层过程。一个复制体(Replicator)是能够影响环境并能复制自身的信息(information)。基于变化与选择进行复制的进化算法,是一种能够无限制增加已有信息的过程。而复制体的能力,就从它在这种进化算法中扮演的信息载体的角色而来。基因就是最为明显的例子,它们带来了各种各样的生物作为它们(达到目的的)媒介或产物。而自然选择的作用则决定了复制体的成败。 「复制体」这个术语的价值在于它的普适性。这也是道金斯(英国演化生物学家)在撰写关于普适达尔文主义(Universal Darwinism,即将达尔文主义中最基本的想法应用到到所有的自复制信息中)时所强调的。当复制体存在并且环境适宜的情况下,「设计」将会随之发生。所以道金斯创造术语「文化基因(meme)」来说明世界上不止有一个复制体在进化。遵循关于进化的方式的思考,他也做出了这样的断言:复制体的有差别幸存(differential survival)导致了各个地方生命的进化。我则会补充认为:复制体的有差别幸存导致了各个地方智能的进化。 这也就表明,人类设计从本质上与生物设计并无二致。两者都基于复制体被复制(的过程)——要不然是以 DNA 碱基对的分子顺序进行复制,要不然是以书本上字词的顺序进行复制。在分子复制的情况下,新的序列由复制过程的错误、突变或重组而产生。在撰写书籍的过程中,新的序列通过作者重组熟悉的词汇到新词组、句子乃至段落产生。在两个例子中,许多不同的序列被创造但很少的被保留被继续复制,而创造性设计的产品因复制力而出现。要理解人类以这种方式进行设计,就要放弃对于自上而下设计、智慧与规划对创造力必不可少这样的假设,要将那些能力及它们带来的设计视为进化的原因而非结果。 接受这样的观点也许会带来不适,因为它意味着认同我们一切认为我们设计的东西实际上是一种从下到上、毫无头绪的过程利用我们作为一种复制机器(copy machinery)。这种不适也许就如同伯明翰主教之妻所说:这样知识贬低了人类自身,并且会消除我们的人性乃至能力。但我们已经能(或多或少在世界上的某些地方)学会拥抱而非畏惧这样的知识,我们的身体通过一种无意识的自下而上的过程进化。在相同方向上还有另一过程。 认识到复制力的意义在于认识到现在还有其他的复制体、以后还会有更多。这种无意识的过程将我们人类从猿猴转变为能讲话、能够复制文化基因(meme)的动物,让我们能生产桌子、书本、汽车、飞机以及复制机器——这是最重要的一步。这(复制机)包括了导致印刷过程的写作、产出家具的陶论、木头加工工具,以及导致现在信息爆炸的计算机技术。 人工智能,无论是被造成桌上箱子的样子,还是分布在网络世界中的机器人,都被以复制能力的方式而创造,就如同我们的智慧被复制能力创造一般。它们以远超过我们的速度进化,并且会带来更深刻乃至更快的复制体。这种能力不停止,因为我们即希望如此。并且它的产物并不会臣服于我们的陈述,不会受我们的控制也不会按照(我们希望的)它兴盛的方式设计。这种智能会不断地成长,并且我们越快接受复制能力的概念,我们将会对有人工机器的未来生活的态度越现实。 Ursula Martin,牛津大学计算机科学教授 科学术语:抽象(Abstraction)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