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网按:本文作者曲凯,海归创投人,Duke Graduate,前Consulting Intern,前Baidu PM。原文载于42章经(公号ID:MyFortyTwo)。雷锋网(搜索“雷锋网”公众号关注)已获授权。
共享经济与租赁经济 传统的共享经济用一句话说清就是:把事物现有的拥有权转化为了使用权,形成了C2C的网络交易平台。 所以Airbnb是共享经济,Uber是,滴滴也是。 但是从这个角度来看,ofo 和 Mobike 则不是。Mobike是彻底的B2C租赁经济,所有的车都是自主研发、制造和投放的,ofo的车目前有90%是自营,10%是C端共享得来的,但所谓的C端共享也是用户把自己原本的自行车上交充公的共享,即C端彻底丧失了拥有权,最后对于ofo来说也全部是自营。 所以,大家把这两家公司所做的事情叫做“共享单车”,其实从理论上来讲是不准确的。如果这类型的租赁经济算是共享,那么国内出现的最早的共享经济体大概就是“酒店”或“网吧”了。 ofo 和 Mobike 当然本来可以选择用纯共享经济的方式切入,事实上ofo一开始也正是这样做的,但是尝试后发现要撬动一个如此之大的传统市场,没有自营车辆是行不通的。所以在这个市场内,也许把共享经济转为租赁经济确实是一种更合理的解决方式。 毕竟,目前一个可见的趋势是所有的共享经济玩家都在向自营去延伸,Airbnb开始自己造房子,Uber开始投放无人驾驶汽车,滴滴在高端的专车领域使用自有司机。那么也许本来共享经济的极致就是自营?或者说至少自营会是这些公司现金流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甚至不只是共享经济,所有的平台型企业,都在走向自营,像饿了么、美团外卖、百度外卖这些平台型玩家都在向自主经营饭店的道路发展。因为: 1)互联网公司本身具有天然的垄断属性 2)互联网公司本身需要持续追求高增长性 3)互联网公司具有天然破坏性,可以以战养战,可以不求短期利益地进入新的领域 4)当前恶化的市场环境给互联网公司带来更多盈利的压力 结果就是: 所有的互联网企业都在横向领域中扩张,纵向领域中延伸。具体表现就是“只要能取代的上游都要去够一下,只要能触及的C端都要去争取一下”。 所以对于有人又有钱的巨头公司,基于长远布局的正确性,战略思考的角度早就变了, 现在的问题不再是“我能做什么”,而是“什么该被做”。所以你会看到互联网公司做金融,做汽车等等。自己不行不要紧,只要事情本身有意义,就算买公司,招团队都要做。 再说回到 ofo 和 Mobike,之所以花了这么多篇幅讨论其商业类型是租赁经济而非共享经济,是因为这随之而来的是更重要的一点结论,也就是他们商业模型核心的区别和带来的影响。 共享经济的核心是网络效应,是要搭建一个合理有效的双边平台,对Airbnb来讲要有房东和房客,对Uber来讲要有司机和乘客。网络效应依靠的是产品的设计、人群的推广等等,并且自带病毒传播式的高增长性和高留存性。(当然,之前文章里也提到过,其实理论来讲,滴滴的网络效应相对是较差的) 但是, 租赁经济的核心是规模效应,因为这个商业模式不再是C2C,而变成了B2C,供给端完全由一个公司解决,尤其是像自行车出行这种无比巨大的市场,要让市场起一点小小的涟漪都需要投放出去几万量自行车才可以,所以这个领域中的公司完全拼的是规模效应,而规模效应的背后无他,就是资本、现金流和资金利用的效率。 所以,对于 ofo 和 Mobike 这两家来讲,因为选择了租赁经济的B2C模式, 想要成功最核心的竞争力反而是在资本市场的讲故事和融资的能力。 当然,同样的,ofo 和 Mobike 也应该感谢彼此,竞争带来了资本市场更多地关注,也带来了更多的钱。如果当初只有滴滴没有快的,也就不会有今天的滴滴。对于ofo和Mobike来讲也是一样的道理。 便捷性与低端颠覆 回头来看,滴滴对出行市场的改变可以说很彻底,又可以说很少,尤其是垄断加价之后。 试想,在没有滴滴的时候,大多数人出行不打车是因为不好打吗?也许有一点点原因,但更多应该还是因为价格昂贵。所以, 不管滴滴把打车这件事变得多容易多便捷,都不能让本来因为价格而选择其他出行方式的人来选择打车。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