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朔方,本文系朔方在壹娱观察(微信ID:yiyuguancha)开设的专栏:说影解制 007期 时值2017年初,向前做一个十五年的总结,恰逢其时。原因有三: 1. 2002年,由国务院颁发推行的《电影管理条例》,完成了中国电影业最重要的制度改革;2016年11月7日,习近平签署主席令,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标志着国家将电影产业发展纳入战略层面; 2. 2002年至2016年,中国电影票房、观众人次两项发展硬指标连续十五年超过20%的高速增长,在今年停下了脚步; 3. 作为一个中国人,喜欢逢五逢十。 数据是死的,制度是死的,但人是活的。 回望15年中国电影江湖的目的,还是要从历史经验上说清楚,为什么中国电影行业良性体系应该基于投资人、导演和制片人三权分立、相互砥砺的关系。 我在整理材料的过程理感到人和事庞杂无朋,千头万绪。思绪最终落下,还是落在那些在电影行业最为艰难的时期加入的青年人。无论当时是怀揣梦想还是懵懵懂懂,现如今他们有些人功成名就身居高位,有些人已经杳无音讯不知所踪。但按照古人说法,想必都已经是不惑之年、知天命之年。 时间都去哪儿了很难说。困惑,却盘桓在心头一刻都没有消失;天命,虽萦绕在耳却始终不能认命。 直到2002年以前,中国实际上都还没有电影投资人的概念。 1980s 1980年代,政府承担了“投资人”的身份,对全国16家有摄制许可证的制片厂实行统一规划,下达生产任务,提供资金。各制片厂的厂长和主管开发制作的领导可算作制片人;厂里有按月领着粮票的导演、演员、责编和制片主任。 制片厂拍完了的电影是由政府指导中影公司统购包销。 进门一个价,中影先给制片厂70万订金,然后通过全国的省级地市级发行网络“50万发行大军”,将影片发行给全国“18万放映单位”。年底按照发行情况结算,一个片子120个拷贝封顶,一个拷贝9万。最好的只给108万,最差的只要能过审,都是99万。 1990s 1993年,面对3号文件的改革,全中国16家制片厂失去了国家拨款,必须面向市场自筹拍摄资金;同时中影也不再负责影片统一购销,所有制片厂都需要自己开掘销路。除了每年的影片生产指标和影片审查权不变之外,政府对制片厂全面放权。 失去了计划经济支持的电影制片厂希望找到弥补拍摄资金缺口的方式,开始到处寻找投资。但是个人、私营企业原则上不能设立影视制作经营机构。影视投资仍处于半地下的灰色状态。 2002年,面对文化产业的全面结构性改革。国有制片厂经过股份制改革重装上阵成为国资投资人的代表,民营资本摆脱政策限制站上舞台成为非公资本投资人的代表。正是这些投资人的进入、形成和站稳脚跟,才成为了一种催化剂,使得中国的电影行业活跃了起来、生动了起来、繁衍生息了起来。也使得中国电影改变了单纯的作者表达,增加了商业属性,成为了一种兼具艺术性、商业性和技术性的产品,并在15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商业美学。 2002-2010:第一代投资人 第一代投资人与电影本体的联系非常紧密,他们的投资人身份普遍与制片人身份难以分割,投资业务也往往与制片业务或发行业务紧紧相连。无论是代表国营资本的韩三平、任仲伦、吴天明、李水河等;还是代表内地民营资本的王中军 、于冬、王长田、覃宏、张伟平、董平等;代表港台民营资本的江志强、林建岳、杨受成等…… 第一代投资人中,一部分由创作人员转型而来,与导演先天具备紧密的合作关系,也在实践的过程中建立了自己独特的商业价值体系,对一个项目的成本周期的控制、主创主演团队的搭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有一些投资人由于自身制作经验不足,对前期开发、制作的介入比较少,基本放手信任导演团队,或直接购买成片,在宣发市场上扬长避短、另辟蹊径。
周星驰(左)与韩三平(右) 各类投资人在探索发展的过程当中,不约而同地采取了发展全产业链的方式降低电影投资、制作主业的高风险。但由于自身资本性质不同,无论是对于电影项目的选择,合作对象的选择,也各自有所探索,走向了不同的方向。但江河入海、殊途同归,都为中国电影行业的扩大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国营资本:"留一口气,点一盏灯“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