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形同虚设”问题,我们持续深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整体功能。 13.大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针对“一些省直部门和事业单位业务工作‘踩油门’、党建工作‘挂空挡’、管党治党‘灯下黑’”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督促省直部门和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开展省直单位“从严落实机关党建责任推进年”活动,督促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组(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具体负责、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组织开展省直机关领导班子党建考核工作,逐一进行对照评分,督促抓好问题整改。二是组建督查调研组对全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举办全省贯彻两个条例和我省配套制度培训班。开展党组清理规范工作,对全省已设立的4704个党组进行全面摸底,共撤销党组19个、新设党组26个,调整超过规定人数标准配备的党组成员111人,调整担任党组成员的非领导职务人员65人。三是持续深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全省倒排确定1568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按照分类施策原则,通过领导干部挂点、结对单位帮扶、选派第一书记、分级重点跟踪等措施,认真抓好整顿提高工作。目前,所有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都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784个完成了整顿任务。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责成宿州市委对巡视反馈的基层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内耗严重问题,通过内挖、外选、下派等途径配齐配强班子,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调查核实并认真处理埇桥区栏杆镇刘寨村“收费”发展党员问题。 (五)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时有发生”问题,我们坚持教育和管理监督并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做到对党忠诚、干净干事、敢于担当。 14.全面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针对“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巡视监督,发挥政治巡视威慑、遏制、治本作用。认真贯彻中组部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实施细则,今年以来对领导干部开展提醒839次、函询303次、诫勉175次,涉及厅级干部21人。正在研究制定《安徽省部门和单位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安徽省省管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办法》等制度,今年计划对55名省管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已完成31个。畅通12380“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加大举报受理和查核力度,今年以来共受理举报233件,查实13件,处理6人。针对省政府法制办、省贸促会编造文件和会议记录的问题,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追责。二是加大党政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监管力度。严格完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库,建立登记备案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报备责任,扩大报备范围,确保省管干部、重点人员应备尽备。今年以来,全省新增备案人员16739人。严格因私出国(境)审批。严格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对各市组织开展检查,督促86家省直单位进行自查自纠。 15.坚决查处对抗组织监督的行为。针对“个别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干扰对抗组织监督”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大对干扰对抗组织监督问题的查处力度,上半年巡视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110个,查处对抗组织审查违纪行为46人。二是深入开展“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惩处了一批乡霸、村霸和“黑恶”村官。针对个别村干部拦截殴打反映问题群众的问题,督促泗县县委对该县时邵村党支部书记顾翠英进行立案调查,给予顾翠英开除党籍处分,并通报全省。 针对个别县法院主要负责人公然质疑巡视工作必要性的问题,责成宿州市委给予灵璧县法院原主要负责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法院党组书记职务,并按程序提请免去其法院院长职务。针对省委老干部局不如实回复省纪委关于兼职取酬函询的问题,责成省委老干部局立即整改兼职取酬问题,退缴兼职取酬款。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