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连杰开始对体制失望。他提出退役,但体委拒不放人。王晶在自传里提过,体委让李连杰去拍戏之前,曾经说过回来就不用再参加武术比赛了;但拍完《少林寺》回来,领导又让他继续参赛。 然后,在一次常规训练里,李连杰突然摔断了腿。 右腿内侧韧带、两根十字韧带和外侧半月板全部断裂,光手术就做了七个小时。这次伤让他领到了国家三级残疾证,此后就不用再参加武术比赛了。 王晶还写过这么一句:“你猜是意外还是什么?我想如果不是意外的话,那真是好痛……好痛……好痛的感觉。” 没法打比赛,单位就把他租给了电影公司。每拍一部电影,单位就入账几万块,但给李连杰的片酬依旧少得可怜。拍《少林小子》是日薪 2 元,拍《南北少林》是日薪 3 元。而同剧组里的香港特技演员,月薪是 15000 元。 几年后体委终于同意放人了,李连杰逃一般地去了美国。一开始他开了个武馆谋生,到第二年,就签了一家香港电影公司,嘉禾。李连杰当时大概还觉得,从体制内逃出来,到一家完全市场化的电影公司里,会自由不少。 他有点低估了资本主义世界里企业家的精明。 89 年李连杰和嘉禾签的是两年 4 部电影,共 600 万港币的合约,还说好了哪怕电影拍不满 4 部,钱也照付。合同到期之后,电影只拍了两部,嘉禾又反口,提出只付一半的钱,即 300 万。 李连杰当然不愿意,让他的经纪人去谈判,但他的经纪人罗大卫本身就是嘉禾的员工,从来没有真正代表过他的利益。双方弄到上法庭,最后判决是嘉禾不需要支付李连杰剩余的 300 万。 后来双方协商延期半年,每个月支付给李连杰 5 万佣金,罗大卫还会从中抽掉两万。而半年后嘉禾又使诈,在合约到期前的最后一天,开机了一部新戏。李连杰没办法,又耗了 4 个月,和徐克把电影赶完了。 这次事情之后他想换个经纪人,他碰到了蔡子明。 蔡子明是个很神秘的家伙,从荷兰经商归来,是个电影行业的野路子。他的电影公司合伙人包括胡须勇,是香港 14K 帮派的教父级人物。当年轰动一时的刘嘉玲被绑事件,据说背后就是蔡子明的指令,这件事香港电影人文隽写过。 90 年代初正是香港黑社会大力介入娱乐产业的时候,电影公司多多少少都有黑帮背景,最著名就是向华强。92 - 93 年警方接到关于娱乐圈的暴力案件超过二十多件,徐克的工作室曾经被投扔过燃烧弹,《家有喜事》的胶片在发行前被入室抢走。新义安帮派骨干黄维朗,在掌掴梅艳芳的第二天被人连砍带打,第三天在医院被人一枪毙命。 这位蔡子明见了李连杰,说签约可以先不谈,我先帮你摆平嘉禾的事情。于是有了后来李连杰拍着拍着《男儿当自强》突然罢演的逼宫事件。这件事情在当年闹得很大,最后香港导演协会主席吴思远亲自出面,替嘉禾给李连杰赔了 50 万,再加上徐克等人努力调解,事情才平息。 解决完嘉禾的事情,蔡子明就开始和李连杰聊拍电影的事情了。有一天晚上他们商量《新龙门客栈》的拍摄计划,相谈甚欢,聊完两人分别。 十个小时后,蔡子明被枪毙身亡。作案手法是 9 枪爆头。 蔡子明的死到底是嘉禾事件牵连所致,还是和他在荷兰的黑道生意有关,没有人敢下论断。案件发生后第二天,有记者接到过一个自称是杀手的人的电话,说自己受聘于某位香港电影监制,以一百万买蔡子明的命,但事后只给了一半。 这件事情对李连杰影响非常大。从体制内,到香港电影公司,他只是在不同形态的牢笼里适应规则,从来没能掌控自己的命运。 所以后来他决定自己做老板,创办了“正东”。那时候武侠片开始退潮,公司做了几部时装片比如《精武英雄》,票房还不错,但影响力无法突破《黄飞鸿》时期。 于是他又一次寻找突破,这次目标是好莱坞。 当时正好《致命武器4》的有片约,能和梅尔吉布森搭戏。这似乎是一个很不错的起点。李连杰本来答应了王晶拍一部时装僵尸片,在开机前两周,他向王晶道歉,然后飞到了美国。 后来的故事就如文章开头所说的,他拍了不少片子,但一方面无法达到成龙那样的影响力,一方面又做不了自己想表达的东西。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