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6年,火人节第一次有了正式的合作伙伴并享有该名称的使用权,同时,也是这个活动历史上最后一次不设置藩篱。就在这一年的活动正式召开前,一名工人在摩托车事故中身亡,哈维坚持认为这起事故并没有发生在火人节营地,而其余的几位创始人此时却在离主营地颇远的狂欢营游玩。 于是,在活动结束后,对这些创始人态度极为失望的约翰·洛就和火人节分道扬镳,并公开宣称这个活动不应该再举办。 火人节现在已经成为一场狂欢活动 Photo by Trey Ratcliff 火人节至今超过三十年,从最初嬉皮文化盛行下的产物到今天越来越多地走进主流文化的视野,从最初年轻人和艺术家的狂欢聚会成为现在所有人都可以去游玩的盛会,这里并没有单一的关注点,每个人都可以在其中找到自己感兴趣的议题。最终,火人节渐渐衍生出自己的十项原则: 完全的平等享有 天赋 去商品化 完全的自我依赖 完全的自我表达 共同努力 公民责任 离开不留遗迹 参与 即时 约翰·洛本人实际上恰恰是这些精神和原则最忠实的信徒,无论是参与到早期的自杀俱乐部、杂音社以及火人节的创办发展,还是这些年来逐渐从年轻时的嬉皮士风格转变得更为宽厚去对待这个世界,我们注意到,在他以及更多蕴含这些精神的人们身上,追求自由和独创、大胆创新和实践、永远保持对主流的敏感和警惕这些气质是共有并永存的。 这些精神不仅推动了嬉皮精神的产生和传播,在这个越发动乱及消费主义盛行的年代,不管是为了艺术的发展、商业科技的创新,还是为了人类未来,这也有了更多的现实意义。 以下是钛媒体记者同约翰·洛(John Law)的对话: Q=钛媒体 A=约翰·洛(John Law),火人节及杂音社(Cacophony Society)联合创始人,自杀俱乐部(Suicide Club)成员 钛媒体:火人节创办之初是宣扬反主流的,但现在马斯克、扎克伯格等纷纷参与其中,这是否和它最初的主旨背道而驰? 约翰·洛:火人节一开始和商业并不相干。 它秉持的就是完全自由的艺术精神(free spirit art)。这种精神是一切的开端,因为没有人心怀恐惧,人们在这里不需要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或是视其为一种竞争。所有人在此都怀有开放的心态,而这也是真正的创造力得以萌发的时候(when the real creativity happens)。真正有创造力的人是不会关心钱的,他们为了创造而创造。 这也是为什么我觉得,在这样的环境里,商业应该支持艺术家。 的确,你可能看不到里面有什么商业价值,艺术家也赚不了什么钱,但真正的价值就是这种创造,这种恶作剧,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共同创造。这种人性的互动,不是建立在商业和金钱基础上的。我不反对商业化,我自己也是商人,但火人节的这种精神是钱买不到的。你只能真正加入到这项活动中,才能感同身受。这并不容易,而火人节在这点上也交了不少“学费”,但总的来说,这还是一件很积极的事。 钛媒体:火人节、杂音社团都是嬉皮精神的体现,但随着“婴儿潮”一代的老去,这样的精神是不是会逐步消退? 约翰·洛:不会消退。 嬉皮士精神是一种自由的精神,这种自由的精神和人类社会会永远相生相伴。即便在管控最严格的地方,人们也会有创造欲。这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 嬉皮士们是很“幼稚”的,他们想尝试所有事物, 当然很多东西没有被实现。但他们提出的概念,比如环保、回收再利用以及性别平等,都被社会接受了。就像现在,在硅谷,女性 CEO 的数量也在增多,这都是好事。 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社会不再用肤色、国籍、性别评价一个人,而是依据一个人的灵魂来评价。如果我看不见这一天,我希望我的儿子能等到这一天。 《加勒比海盗》中的杰克·斯帕罗是典型的反英雄形象 钛媒体:在今天,我们看到《加勒比海盗》的杰克船长、《自杀小分队》这样反英雄的角色在文化越来越多出现并受到大众的欢迎,它们是不是嬉皮精神另一种形式上的传承? 约翰·洛:嬉皮士精神有点“反英雄”,比如一些摩托车文化,公路片,但不全是。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