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乐视影业,几乎可以算得上是“烂片之王”,《盗墓笔记》、《爵迹》、《长城》、《二十八岁未成年》等影片,虽然票房不至于难堪,可口碑几乎无一例外地严重下滑,当然它现在的危机在于受乐视网的直接影响,未来难以预测。总而言之,互联网公司集体蜂拥涌入文娱市场,真正能走到最后、获得实际收益的可能没有几个。 亚马逊影业VS中国互联网影视公司:战线是优势? 针对影视业务的不理想,阿里和腾讯都曾表示,他们并不关心一部影片能不能赚钱,j2直播,而是将眼光放在了娱乐生态系统的创建和文化载体的形成上。换句话说就是,当前的、局部的利益远不及长久的、整体的利益,对阿里而言电影业务的核心在于平台运营,而腾讯则是要打造一个内容生态,使IP等资源在全环节得以流通,总而言之,是想要获得娱乐产业链上的全权把控,从而挖掘更深的商业价值。 也正是以这个长远利益为目标,大多数互联网公司一开始进入电影市场就全线铺开业务,无论是横向还是纵向都尽可能地向外扩张,通过不断并购关联公司来补齐娱乐体系的短板,不过这里不包括58同城、聚美优品甚至三只松鼠等类型的公司,并不是因为他们体量相对较小,而是他们已经表现出浅尝辄止的倾向。 纵观阿里、腾讯和乐视的娱乐体系建设,不难发现,从横向延伸的角度来讲,电影是作为其中的关键一环存在的,相关的电视剧、游戏或者是动漫皆是与之并行的产品。而且无论时间先后,都必须借助每个领域的共同影响才有可能产生整体效应,形成企业的一个标志性品牌,这点从腾讯影业的影游联动就可以明显看出。 另一方面从纵向深入的角度来讲,以阿里影业为例,内容制作、互联网宣传发行、娱乐电子商务和国际业务是其公布的主要业务方向,层层细分的话可以看到,阿里影业几乎涉及到电影行业的方方面面。比如目前占据重要地位的宣发系统,简单来讲主要包括影视內容全案宣传发行、综合线上线下渠道、线上电影售票平台、影院出票系統服务等等,也就是说除了正常宣传之外,阿里正在向离钱最近的购买支付领域靠拢,这也是美团、微信等平台激烈竞争的原因。 除此之外,阿里与影片的合作并不止于参与投资、制作或者宣发,在电影衍生品的销售方面也曾进行尝试,腾讯影业也是如此,都在尽可能地深度挖掘影片的商业价值。可是互联网影视公司的战线从一开始就无限延长,这真的进军娱乐市场的正确步骤吗?尤其是去年的惨淡业绩,除了我国影片市场不成熟的原因,难道不也是战线过长的负面效应吗? 这点可以和亚马逊影业进行对比,毕竟无论是票房还是主流奖项的认同,都印证了其去年决策和方向的正确性。据亚马逊影业参与电影的方式及其业务运行,可以发现与我国互联网影业的基础性差异,大致表现为两点: 一是在电影制作方面,亚马逊是以购买成片的发行权,或者与独立制片厂合作获得优先发行权为前提,通过完全押注某个影片获得高风险收益,重点是亚马逊影业不参与影片制作;而我国互联网影视公司侧重于主投、参与制作,甚至是重要的影视资源本身就属于互联网公司,所以有些影片的制作很大程度上要受到其影响。 二是在发展步骤上,亚马逊影业是典型的循序渐进,以中下游的发行为切入点,在获得主流市场和舆论认可的前提下,逐渐向上游的电影制作开始进发;而我国互联网公司采取的是上下游全面铺开的方式,着重建造生态体系。 现在讲哪种方式更有优势还为时过早,毕竟与有着近十年影视经验的亚马逊相比,我国的互联网影视公司更像是处于幼儿期,一切都需要在实践中成长,不过从对比的角度还是可以看出,阿里影业等公司拉长战线所需要警惕的风险。 风险和抉择 不管阿里和腾讯想要打造的娱乐帝国有多么宏伟,还是贴上文化载体的标签后更能站在制高点上,最后都是要建立在影视业绩的基础之上,一旦往后时日与去年情况类似,那么只凭宣发或者积累资源,是远不能支撑这些互联网巨头的野心。因而,通过与亚马逊的对比,更容易看出互联网影视公司目前潜藏的风险,而这些风险也关系到他们未来的战略抉择。 去年烂片频出的状况,再次将精品和量产的冲突展现出来,这也是互联网影视公司的关键选择。其实本质上电影的艺术性和互联网思维就有着难以调和的矛盾,前者理应需要时间和细节的精致打磨,而后者往往崇尚最快效率地解决现有问题,即使是目前的电影市场有些倾向于快餐文化,但归根结底只有经得起时间和舆论考验的影片,才更能促进国产电影的成熟,这是统一而必然的追求。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