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信息对称的问题。产业发展的方向、产业结构的演化是能够被预见的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一时间产生的产业“短板”,能够靠产业政策修复吗?也不太可能。因为,政策都有时滞,不等政策发挥作用,市场的作用可能已补齐“短板”,政策的作用反而可能会使“短板”变成“长板”。这样的例子也不在少数。 ?其次,扭曲市场的问题。因为,推动某一类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都是有“含金量”的,这就必然使企业趋之若鹜,以获取个中资源。所有创新的努力都不及这个来得快。这就像资产价格过快上涨一样,会扭曲激励的方向。这对创业创新的杀伤是巨大的。 考虑到上述两个问题,以及中国现阶段的法制水平,笔者以为,产业政策应该缓行或免行,以便为“双创”让出一点道来。也许有人会说,二者是并行不悖的。往过去看看,产业政策的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大企业,就不难发现,产业政策是极少惠及“双创”的。有专家在说到制定产业政策的出发点时指出,其中有一个出发点是市场维护或修复。笔者以为,这与其说是产业政策的出发点,不如说是创业政策的出发点。创业创新需要好的市场环境、生态系统,政府应在这个方面多做一些努力,从而可将自己从产业发展中抽身出来,尤其是在占比最高的竞争性产业中。创业政策本质上属于创业服务,政府应和社会各界一起,多为“双创”做一些实事。 文章原发于2016年9月27日《东方早报》安泰问政栏目。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主办机构立场。 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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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宪: 陈宪: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