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等到完整的实验做完,根据预先估计的可能出现的结果和数据,撰写论文并抢先发表,之后,再实现或者改进它,这也是一种学术作弊。采用这种恶意竞赛手段来争抢优先权,其风险是,如果事后的真实情况与事前预估计情况有较大差异甚至完全不符合,就会露出学术作弊之马脚;其收益是,如果事后的真实情况与事前预估计的情况出入不大甚至完全相符,能藏得住马脚,就可以不正当地抢到优先权和首创的学术荣誉。 所以,韩春雨事件的自证,首选是公布原始记录和原始数据,次选才是监督之下的再次重复实验。这样可以方便他彻底自证清白。 责任人不积极回应,接下来又该怎么办呢?这个时候,因为该成果已经引发了极大的社会关注,所以远不同于一般性的成果和论文,按理说应该触发责任人所在学术机构做出行动,河北科大应该依靠业已建立的学术委员会等相关学术组织,遵照相应的章程和制度,以正式会议或者书面告知等确切的、可记录存档的规范形式,提示、促动、监督相关责任人进行积极回应。 必须指出,在相关人不是完全的自由职业者、就职于大学等科研机构的情形之下,所在机构既是责任主体也是行动主体。事实如何呢?应该的行动者有所动作吗?同行和公众没有听到也没有看到。 这又该怎么办呢?稍安勿躁,8月2日,自然生物技术杂志向责任作者韩春雨博士及所在机构公开“喊话”,这可是一次令人脸红出汗的喊话啊。为什么CRISPR新技术出现后,没有人追着作者詹妮弗杜德娜或者张锋要求公开论文相关原始数据呢?是因为几个月内,CRISPR被大部分的追随者成功地重复,而且不断地有成功的扩展性发展,也就是说,CRISPR出世后,在科学和技术维度上得到了很好的“他证”,无须自证。 当然,正能量地看、换个角度看,这也是公开地给了当事人一个“自证清白”的机会。俗话说得好,真金不怕火炼、身正不怕影子斜。只要当时确实是没有“控制数据”、更没有“捏造数据和ps电泳图”,面对质疑,为什么不公布原始记录、原始图片、原始数据? 怕泄密?错!你要发表论文,就必须公开、就不能保密,你当初可以选择只专利不发表,或者不专利不发表、作为秘密技术自己玩。这是有案例的,例如,号称CRISPR女神的詹妮弗杜德娜,其实通过其关联公司申请了MpAgo在基因靶向及编辑方面的专利,但是并没有发表相应的论文,在2016年4月(早于韩春雨在线发表的NgAgo论文不到一个月)的论文中也不谈这个MpAgo的基因编辑相关内容。不少公众在这个细节上略显糊涂,有必要在此多解释几句。如果是有商业价值的科学发现或技术创新,一般是采用先申请专利再发表论文的办法,来解决信息公开和利益保护的冲突。专利是知识产权的重要形式,专利要求新颖性、实用性、公开性,而且“三性”当中的公开性,还特别强调充分公开,如果公开不充分,反而在未来可能出现的专利纠纷中输掉官司。韩春雨的NgAgo,是有专利的,专利申请于2015年12月21日,论文在线公开发表于2016年5月2日,已经做到了先专利后发表,怎么会出现“泄密”一说?所以,不可以拿“担心泄密”当理由而拒绝公开相关的原始记录,又没有让他公开未发表专利的其它研究的原始记录。 必须指出,如果当事人果真无辜的话,这几乎是个最后的机会,而且它不是无限期存在的,是有窗口期的,是需要珍惜和及时抓住的。同时,自然杂志社编辑部的这次声明,不仅是对作者喊话,也是对当事人所在大学的直接提醒。然而,略显可惜的是,时间一天天过去,专业同行和公众并未得到他们期待得到的官方回应,8月初所谓的“一个月内以适当形式……”这一说法在最近也出现了“乌龙”、缺乏官方正式确认。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