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之一的袁晓静,被指控先后介绍17人前往陈以朋处缴纳了保证金共计35.9万元。她的哥哥袁顺奎告诉澎湃新闻,他与袁晓静在同一家单位上班,在工作中是妹妹的领导,“2015年的一天,袁晓静到我这里来请假,她当时拿着户口本,说要去给自己办一套廉租房,我曾提醒她小心上当,但她说办事的人是个村干部,在县里面关系很硬。她交了钱之后就开始不断有人找她,要让她帮忙介绍申请廉租房。” 11月17日,案件中一名已办理取保候审的中间人王峰(化名)告诉澎湃新闻,他是在2015年7月开始卷进这起案件当中,当时他的“上线”蒋某称认识一个人可以申请廉租房,“她说现在正在大量办,只要交2万元保证金就能办下来。过了几天,我就跟着她一起把钱在一家茶楼里交给了陈以朋。” 大部分受害人都是被中间人带到渠县县城的一家茶楼,将钱交给陈以朋。 受害人供图当地政府大清查,有干部被处理 王峰说,在他向陈以朋交钱之后,开始不断有亲戚朋友找他,希望可以帮忙介绍,申请一套廉租房,经他介绍,先后有9人交了钱,“从始至终都是别人主动找我的,也从来没有人正式提出来,让我作为‘串串’(中间人)帮忙介绍人去办廉租房。但是在我介绍了一些人交了钱之后,突然有一天蒋某给我拿了5万元现金,说是辛苦费,并告诉我,以后如果还有人想办理廉租房,可以继续介绍。” 王峰说,陈以朋被抓后,他开始有些不知所措,今年7月28日,他将此前收到的5万元交给了公安机关。 据渠县公安局一名办案民警介绍,案发后,确实有多名中间人主动退赃,目前共追回赃款452.5995万元,扣押陈以朋车辆两辆,查封房产6处。 11月18日,澎湃新闻在陈以朋老家龙凤乡娱乐村6组发现,他位于村里的房子早已废弃多年。陈以朋的婶婶说,陈已十多年不在村里住了。 一名村民称,现年56岁的陈以朋担任娱乐村村支书多年,但这些年从未见他在村里活动过,“村民找他办事签字,需要到乡里去找。”在陈以朋被抓后,新的村支书已经到任。 澎湃新闻从渠县住房保障办公室获悉,案件发生后,除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侦查外,县委、县政府的问责程序也已启动,目前已进入纪检监察程序,当地政府曾对已配租住户进行了全面清查,“针对动态管理难、信息孤岛等问题,及时修订了公租房管理制度,建立了部门联审机制,以规范管理。” 据渠县县委相关人士透露,在渠县县委、县政府的这次清查过程中,有部分不符合公租房政策的住户被清出,也有约6名公职人员被纪委处理,“但这些被清出的住户以及被处理的干部,与陈以朋案没有直接关系。”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