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塔洛克区分了交换关系和奴隶关系,他把前者称为经济关系,而把后者称为政治关系。我在这里使用了一些粗体字,但我是故意这么做的。在纯粹或理想的形式上,上下级关系是主人和奴隶的关系。如果下级除了取悦上级没有其他选择来改善自己的待遇,事实上,他就是个“奴隶”,绝对的。即使有某些可以抑制或无法抑制上级行为的特殊的制度条件限制,这一点也是成立的,无法改变。至于上级是否能把下级的人格变为资本,并把他作为一种资产推销出去,这并不重要。足够有趣的是,“奴隶制”这个词的通常用法是指一种制度结构,而交换是在这种制度结构中占主导地位的关系。换言之,至少对社会科学家来说,一提到“奴隶制”,心中想到的就是交换过程,被交换的东西是“奴隶”。这个词本身一点儿也没有使主人与奴隶的关系变得有什么特别。因此,当遇到塔洛克书中那么多的例子时,我找不出适当的词来表述他所讨论的那些关系。然而,例子可用来澄清问题。假若你是主人,不能拿我去交换,只能让我没有其他可选择的收入来源,我是不是就算不上是个“奴隶”了呢?我的收入只能唯一地通过取悦你,我的主人,才能得到,尽管事实上,你可能也被锁定在这种关系里了。区别于“奴隶制”的“农奴制”,可能是更能说明这种情况的术语;在塔洛克从封建制度中为自己的分析找出许多例子的情况下,尤其如此。 解释“政治”关系的困难本身证明了塔洛克分析的重要性。而且,也正如他所说,这整本书可以被看作是这种关系的一个定义。困难的根源是显而易见的。首先,人们通常遇到的“政治”关系,并不是它的纯粹形式,如上所说的那种卑劣的奴隶制的形式。相形之下,其对应关系——经济关系或交换关系——却是,至少在概念上,是可以看得见其纯粹形式的。而且,在某些例子中,这种关系也确实存在。这导致了那种说法:我们还没太意识到自己在做些什么,就把自己当作是生活在一个自由社会中的自由人了。经济关系多少是自然而然地来到我们身边的适当组织状态,通过这种状态,个人之间的合作共事得以在一个社会体制内进行。我们没有意识到的是,我们在一种奴隶或农奴文化中背叛了自己的主张,而且我们,也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拒绝面对现实——事实上,我们与同事之间的许多关系是塔洛克意义上的“政治”关系。只有这种闭目塞听拒绝事实,能够解释现代学者的失败——他们没能形成一种比较令人满意的有关等级制结构中个人行为的理论。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塔洛克认为有必要深入东方的文献资料,并利用较早历史时期的讨论进行比较分析的原因。 传统的经济分析能够帮助说明这种经济关系与政治关系之间的根本区别。一个卖东西的人遇到许多要买他东西的人,这时,他与这些买主就处于一种纯粹的经济关系中,任何一个买主都准备用已确定的市场价格购买他的商品或服务。卖东西的人不是哪个买主的奴隶,也不必“讨好”谁,他要做的只是按约定完成任务——“发货”。相形之下,想想吧,如果这位卖东西的人只遇到一个买主,不存在其他的买主。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关系就完全变成了“政治”关系。这时的价格变成了“一口价”,即经济学家所说的“纯粹租(pure rent)”,因为,根据假设,这位卖主没有卖掉其商品或服务的其他选择。这样,他就处于单个买主的绝对优势之下。事实上,他成了这个买主的“奴隶”,为了获取优惠条件,为了提高自己的待遇,他必须“讨好”。这里请注意,签约去“取悦”购买其服务的一位买主的家庭佣工,如果有足够数量想购买其服务的其他买主可供选择的话,仍然有可能主要处于一种经济关系中;而监管大量人员的公司行政管理人员与他自己的顶头上司,有可能主要处于一种政治关系中。 这里,塔洛克的区分在讨论一个古老的哲学难题时也是有用的。人在什么时候能面对一种自由选择?公路劫匪可以让旅游者在要钱包还是要命之间做出选择,可实际上那根本就不是选择。然而,哲学家们还是发现,要在自愿与不自愿或者被强迫的几种选择之间划出明确的界线来区分这几种情况是很难的。这里有一种可用的分类方法,根据外部观察者可以预测出来的个人对明显的选择情况做出的反应程度进行分类。事实上,如果个人在遇到明显的选择时,由于可选范围狭窄有限,他的具体行动可以预测出来,有效的选择或决定过程就不会发生了。相比之下,如果个人的反应不可能以很高的准确率得到预测,那么他的选择就可以说是自主有效的。塔洛克的分析隐含了这样的意思:个人在政治关系中的行为要比个人在经济关系中的行为容易预测一些。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