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12月底,卫计委陆续印发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血液透析中心、病理诊断中心4类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并就社会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读。 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使得资本市场对于独立设立的医学检验机构、血液透析中心、影像中心等医学机构的关注度持续提升。动脉网将分别对这几类医疗机构目前在国内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选择了一些标杆企业进行剖析。 这篇文章我们将分析血液透析中心。究竟什么是独立血液透析中心?发展空间有多大?市场上有哪些标杆企业?国外市场的发展情况如何?您都可以在文章中找到答案。 什么是独立血液透析中心 国家卫计委在去年年底颁布的国卫医发【2016】67号文《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中,独立血液透析中心的定义是独立设置的对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血液透析部门。 该《标准》首次定义了独立血液透析中心,关键之处在于,血透中心是“独立设置”的,不隶属于其他医疗机构,为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 其次,独立血透中心可以实现肾病学专业诊疗,也可以设置医学检验科、放射科和药剂科等,或者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检查检验任务。 最后,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国家鼓励血液透析中心向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向民营资本开放。 血透中心相关政策分析 2012年8月,六部委共同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推出了大病保险。 文件没有简单地按照病种区分大病,而是根据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与城乡居民经济负担能力对比进行判定。大病保险报销不再局限于政策范围内,只要是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就将再给予报销50%以上。 2014年2月,国务院医改办发布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2014年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纳入大病保障体系后,终末期肾病的报销比例提升,有益于延长患者的生存期,显著减小经济负担。患者支付能力的提高给了血透市场极大的发展动力。 2014年3月,卫计委医管局发布《关于征求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意见的函》,起草了血液透析中心设立的标准和管理规范。随后,一些省份相继发布政策鼓励独立血液透析中心的建设。 2016年11月,国家卫计委下发“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中,已经将“血液透析中心”作为第三条、第(十)项中的常规医疗机构类别。2016年12月,国家卫计委印发《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血透中心至少配备10~20台血液透析机,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 我国透析市场现状 肾功能的丧失通常是不可逆转的。肾衰竭通常由I型和II型糖尿病、高血压、多囊肾病、肾脏长期自身免疫性攻击和长期尿路梗阻等原因引起的。终末期肾病(ESRD)是晚期肾损害的阶段,除了肾脏移植之外,需要持续的透析治疗来维持生命。 透析是通过人工手段从患者的血液中去除毒素、水分和盐,两种透析方式分别为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的患者比例大约是9:1,患有ESRD的患者通常需要每周至少三次血液透析。 我们在前面的分析中,发现政策一直提的是血液透析。血液透析疗法是治疗ESRD的一种治疗方法,通过将人体血液引流到体外,经过半渗透膜将血液中的一些废物排出体外,从而清除体内的代谢废物和多余的水分,维持电解质和酸碱平衡。 腹膜透析是利用人体自身的腹膜作为透析膜的一种透析方式。通过灌入腹腔的透析液与腹膜另一侧的毛细血管内的血浆成分进行溶质和水分的交换,清除体内潴留的代谢产物和过多的水分,同时通过透析液补充机体所必需的物质。 在目前我国卫计委所颁发的政策中,列明是血液透析中心,开展血液透析服务,是否能开展腹膜透析服务是个未知数。在实际治疗中,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技术也需要根据临床结合使用,所以腹膜透析也需要社区化、连锁化。国外的两家连锁透析中心龙头企业中,也同时开展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服务。 我国目前慢性肾病发病率高,终末期肾病未能得到很好的透析治疗。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