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淄博4月26日电(记者 宿希强)“就因为对交通部门的罚款不服,就能以危险驾驶罪把我们刑拘?”山东淄博市临淄大货车司机战永革不解。 一个多月前,从事危化品运输的战永革和同事申本强驾驶罐车途经昌乐时,被昌乐县交通局以“介质不符”超许可运输为由查扣,并被要求缴纳罚款。在质疑罚款不合规并打横幅抗议后,昌乐交通局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最终包括司机押运员在内的5人以“危险驾驶罪”被刑拘。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相似情况的一位东营货车司机,因“态度好,不找事”,缴纳3万元罚款了事。 战永革驾驶的曾被昌乐交通局扣押的罐车。中国青年网记者 宿希强 摄从查扣到刑拘 今年3月10日,战永革与同事申本强驾驶淄博隆鑫盛物流有限公司两辆油罐车(分别为鲁CF0858、鲁CF0801)从临淄驶向黄岛,行至昌乐西环与309国道交界处时,被昌乐县交通局查扣。 查扣的原因是,战永革和申本强驾驶的罐车运输的是甲基叔丁基醚,而随车配发的道路运输证(车辆营运证)注明的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3类)(丁醚)”。昌乐交通局方面认为,“介质不符”属于超许可运输,每辆车需要交纳3万元罚款。 “我们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均许可运输3类危险货物,以前我们也多次运输甲基叔丁基醚,怎么就超许可运输了?”战永革和申本强对此非常费解。 为向昌乐交通局说明情况,罐体生产厂家、检测机构专门出具了适装甲基叔丁基醚的相关材料。3月17日,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也专门开具了《关于隆鑫盛物流有限公司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情况证明》,该证明指出,“依据2017年2月3日、15日罐体检测机构所核准的运输介质之日起,该车辆可以适装相对应的运输介质范围:危险货物(3类)(丁醚、甲基叔丁基醚)。” 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关于隆鑫盛物流有限公司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情况说明。中国青年网记者 宿希强 摄但昌乐县交通局对这些证明并未认可,隆鑫盛物流公司孙经理称,昌乐交通局坚持罚款才能放车。“我们不服,为什么不该处罚却要处罚我们?” 期间,战永革和申本强等人曾在昌乐交通局拉横幅讨说法,未果。隆鑫盛物流公司孙经理先后去昌乐县纪委、检察院、公安局反映,也未获回复。 因被扣押的罐车一直停在非危化品专用停车场,担心出现安全问题,3月15日上午,隆鑫盛物流公司孙经理拨打了110报警,诉求是:“为了公共安全和我公司的合法权益,请贵局领导消除安全隐患,放行车辆,再行处理相关交通违法行为。”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不久之后,形势急转直下。 当天出警的是城南派出所,带回所里后,两位司机和两位押运员被刑拘,atv,几天之后调度员郭顺也被持“拘传证”的昌乐公安人员带走。昌乐县警方的拘留通知显示,刑拘的原因是“危险驾驶罪”。 罚款优先? 昌乐交通局办公大楼。资料图战永革和申本强等人想不到的是,几天之后,他们已成为昌乐县交通局口中的“反面教材”。 3月20日,东营的一位陈姓司机也在运输危险货物三类时被昌乐县交通局查扣。查扣的原因类似,“介质不符,超许可运输”,另外还被查出,押运员证是假证。 知名大货车司机维权人士王金伍暗访了这起案件的处理全过程,并全程录下了视频。视频显示,陈姓司机被昌乐县交通局副局长赵绪涛告知,“介质不符属于超范围,(罚款)3万;假证(罚款)2万;3加2,5万……” 陈姓司机一直苦苦央求“少罚点”。赵绪涛则开始“教育”这位陈姓司机,其中提到了战永革和申本强案件,“淄博的两辆车,证都是真的,就是由于驾驶超范围的车,司机和押运员都被刑事拘留,你信不信?” 陈姓司机连忙表示“信”。赵绪涛则继续教育:“……就像他们似的,还带上律师带上什么来忽悠我,还打横幅……干工作嘛,还怕办吗,他能,弄住就是。” 当被问到“淄博两个司机因为啥拘留的”,赵绪涛回答:“危险驾驶罪,超范围就是危险驾驶罪。” 赵绪涛对陈姓司机强调:“你态度好,不找事,否则你也得进去,你看他们现在还在里面,很可怕吧?那就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了。”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