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4月6日深夜发布,为深化住房供给侧改革,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平抑房价,解决新北京人住房困难,满足刚需,近日市住建委将在公租房、自住房中为新北京人开展专项分配试点。 一是将市保障房中心持有的朝阳区马泉营项目300套和大兴区高米店项目100套房源,共计400套公租房源,拿出不少于30%即120套以上给新北京人(稳定就业的非京籍无房家庭)实施专项配租,其中在本项目所在区工作的优先分配,专项配租工作将于4月7日开始启动,具体申请安排见市保障房中心网站近期公告。 二是自住房方面,准备在自住房转化项目——昌平北京湾项目中拿出不少于30%的房源、约780套房源,面向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非京籍无房家庭出售,其中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家庭优先分配,具体申请事项见近期市住建委网站。 此次试点后,将形成面向新北京人专项分配公租房和自住房的长效制度。 在此前的自住房摇号中,符合资格的非京籍家庭一般排在自住房所在区的优先家庭和本市其他区户籍家庭之后的第三组,相对于前两组而言,在目前火爆的自住房摇号背景下,能摇中的概率较低。以今天将开始摇号的朝阳自住型商品房“富兴鹏城”为例,摇号的房源共计382套。据了解,本次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家庭共150199户,其中第一组朝阳区户籍符合自住房购买条件的经适房和限价房未配售家庭、朝阳区户籍无房家庭共27369户。第二组本市其他区户籍符合自住房购房条件的经适房和限价房未配售的家庭、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无房家庭及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无房家庭共87803户。第三组其他符合自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共35027户。摇号将按照第一组家庭、第二组家庭、第三组家庭分别摇出所有家庭选房顺序号。业内人士称,非京籍无房家庭大多数归入了第三组,摇中概率较低。 统计显示,现有已入住公租房中有新北京人1.03万户,占已入住户数的 13%。自住房中新北京人已签约3000余户,约占5%,此次试点,提高了分配比例,使更多的新北京人有认同感。 相关 两部委:集体用地试点建租赁住房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在租赁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超大和特大城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在供地方面,库存消化周期36个月以上的城市,应停止供地;库存消化周期6个月以下的,则要增加供地、加快供地节奏。 库存周期6个月以下城市要加快供地 《通知》指出,各地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各地要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经国土资源部门和有关金融部门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土地竞买资格,并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参加土地招拍挂。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灵活确定竞价方式,包括“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严查具备预售条件拖延上市、变相捂盘项目 《通知》提到,对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建立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 通知要求加强商品住房项目预售管理。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对具备预售条件拖延上市、变相捂盘的项目,要严肃查处。落实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制度。加强商品住房项目预售价格管理,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 多种方式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 建立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采用多种方式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工业厂房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后改造成租赁住房,按年缴纳土地收益。在租赁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超大和特大城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盘活存量住房资源。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