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在上述视频出来之前的2016年10月,梦华就请教周边的朋友,以静修庵众尼姑的名义,给宝应县政府写了一封申请保留静修庵的请示书。她们认为,撤销静修庵于情于理皆有不妥之处。 梦华的理由如下:其一,静修庵是合法宗教场所,旧城改造实为拆迁,而对于非城市规划或重点工程建设,不得轻易拆迁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建筑物。 其二,需拆迁的教堂、寺院等房屋,如属文物古迹,应按国家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处理。她们认为,静修庵其殿堂与厢房均含具有显著历史特征的建筑结构与材料,其佛堂墙上所存石刻《金刚经》从内容来看已有三百年的历史,属于不可移动文物,应予以保护。 其三,如果当地信教群众有继续开展宗教活动等需要,宗教场所如要拆迁可以异地重建。而“撤销”则意味着静修庵将从合法宗教场所的名单上消失。 其四,基于旧城改造的拆迁应由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沟通协商。 上述视频被曝光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发酵,终于2016年年底发生了转折。江苏省宗教局对无上法师信访的回复。 当年12月16日,江苏省宗教事务局给无上法师递发一份文件,文件写道,“我局已要求扬州市民宗局,指导宝应县民宗局对其2015年作出的撤销静修庵的决定予以更正。” 宝应县民宗局下发的《关于撤回宝民宗[2015]13号文的决定》。 同月22日,宝应县民宗局下发了《关于撤回宝民宗[2015]13号文的决定》。“宝民宗[2015]13号文”即为2015年6月23日县民宗局的《关于同意撤销宝应县静修庵的批复》。 宝应县民宗局局长王建对澎湃新闻坦言,2015年《关于同意撤销宝应县静修庵的批复》的确存在不妥之处。“当时文件可能有点急躁。‘撤销’的说法有些瑕疵。”王说。 同意搬到新居,其后又反悔 不过,对于王建的说法,原宝应县统战部部长、现为宝应泰山殿项目建设顾问的吴晓荻却不认同。吴晓荻于2016年4月份退休,他说,在此之前他一直统筹负责处理有关静修庵撤销事宜,对该事件的来龙去脉最为清楚。 他告诉澎湃新闻,静修庵的撤销不是一时兴起,也不是背后有什么阴谋,而是经过相关部门深思熟虑、依程序办事的结果。 吴晓荻说,2015年,宝应县政府开始提出老城区整体拆迁改造,静修庵在拆迁范围之内。县民宗局、佛协作为当地寺庙的主管单位,负责跟要被拆迁的寺庙做工作。 “(静修庵)这一片都要拆,这跟其他卖地不一样,这一片最破烂,纯粹是一种惠民工程。成片改造不可能将寺庙放在一个小区里,(如果)像过去城市改造沿着马路两边改造,静修庵可能就规避下来了。”吴晓荻说。 除了旧城改造,吴晓狄说,县宗教局当时也对辖区寺庙另有规划。“城区20多万人口,现有老的寺庙包括静修庵共有6座,政府已经规划建一座大的泰山殿,拆一个小的、建一个大的,已经足够满足信众需求。”如果将静修庵异地重建,实际上是浪费资源。思量之下,原址不能保留,他们给了静修庵两个选择。 一是静修庵人员搬迁到附近的另一个寺庙,静修庵还存在,只是易地,而另一座寺庙寺将予以撤销。二是为无上法师等人安排一个新居,让他们安度晚年,但静修庵将不复存在。 2015年端午节前后,宝应县统战部、民宗局、佛协相关人员去到静修庵与无上法师等人协商,“他们选择了第二种方案。”“我们没有权利用‘拆迁’这个词,但‘撤销’之后可以自己拆除。”如此,静修庵迎来了“撤销”批文。 新居安置在静修庵对面,离宝应县最有名的男众寺院——宁国寺一河之隔。据宝应县佛教协会何姓常务副会长对澎湃新闻描述,该处房产是佛协于2013年花费100多万从一个幼儿园手中买下来的,单门独院,占地1000平方。 新居有三间房,吴晓荻等人的安排是,无上法师、慧空法师(系无上法师的亲妹妹)、梦华法师各一间,平时在新居生活修持,有法务要做便去宁国寺。 “(无上法师)当时(对新住处表示)同意,说蛮好的,我们就开始装修,茶水房厨房卫生间怎么改造,都征求她意见。她说房间要求门朝南,岁数大了冬天要有阳光,我们也按她要求改了。”何副会长说,整个装修花了30万左右。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