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刺死辱母者案”,atv直播,47岁的当事人——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银霞。其借钱的细节,目前有两个版本。一个版本是媒体报道——2014年7月和2015年11月,苏银霞因资金困难,分别向吴学占借款100万元和35万元,月息10%。第二个版本则源自一份被传为“刺死辱母者案”的判决书。该判决显示,苏银霞向赵荣荣借款100万元,月息10%。审判长为聊城市中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张文峰。 苏银霞到底找谁借的钱?法院认定的是赵荣荣还是吴学占?3月26日,封面新闻记者多次致电张文峰,但其手机一直关机。 此后,记者调查发现赵荣荣与吴学占的一个另重要交集——赵荣荣是聊城明泰钢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工商总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联系电话为1340xxxx888,和冠县泰昌投资有限公司联系电话为同一号码。而泰昌投资的法定代表人正是吴学占。 为核实该号码背后关联,3月25日、26日,记者多次拨打该手机,但一直处于“来电提醒状态”。 3月26日下午,记者向聊城警方内部人士证实,赵荣荣的另一身份是冠县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计,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正是吴学占。这位警方人士同时透露,赵荣荣现已被带走调查。 吴学占的房地产公司 地址显示为某镇政府驻地 据报道,在“刺死辱母者案”中,吴学占正是以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高息揽储,并招揽闲杂人员从事高利贷和讨债业务。 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者查询到了该公司,状态显示为在营(开业)。法定代表人吴学占,成立于2012年7月9日。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出租;物业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地址为冠县东古城镇政府驻地。这家公司为何会在镇政府驻地?它和东古城镇有无关系?3月26日,记者致电东古城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泰和房地产公司之事,也不认识吴学占。说完便以不方便为由挂断了电话。 月息10%并非个案 未有判决其“高利息”违法 记者调查发现,在“刺死辱母者案”中多次催要苏银霞欠款、身兼吴学占公司会计的赵荣荣,并非第一次涉及民间借贷案。早在2014年,冠县法院就曾判决“赵荣荣与聊城利民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孙洪勇民间借贷纠纷案”。该案最后一直上诉至聊城市中院,最后的结果是赵荣荣胜诉。 值得注意的是,这笔借款的月息为10%,与“刺死辱母者案”当事人苏银霞的借款月息为同一标准。虽然“华润轴承借款案”中,月息没有如此高,但每万元300元的标准也并不低。 记者注意到,吴学占、赵荣荣的这些“高标准”月息,当地法院已在多份判决书中确认其存在,但目前二人所涉的案件,并未有判决宣布其“高利息”违法。 专家看法 从借高利贷开始就是一场悲剧 在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刘胜军看来,民营企业由于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的难度加大,不得不转向民间借贷,已经成为普遍现象。 “由于经济下行压力,银行对风险变得敏感,钢铁本来就是产能过剩行业,源大工贸又是民营企业,在银行看来,违约风险比较高。”刘胜军说,因此,苏银霞除了选择高利贷,没有更好的办法。 刘胜军说,企业通过高利贷融资,无异于“饮鸩止渴”。“企业面临生存危机,不借钱不行,但借了钱又因为利息太高,没能力偿还,这从一开始就是一场悲剧。”造成悲剧的原因,一方面借款人往往存在乐观的预期,“过段时间就把钱还上”,但这种预期往往无法实现。另一方面,当出现违约时,“大部分人都不会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民间借贷年利率在24%以内,受法律保护,如果超过36%,超过部分利息约定无效。24%-36%部分,如果是借款人自愿,且没有损害其他人利益,也受法律保护。”成都一位律师李女士告诉记者,苏银霞向吴学占借款月利率10%,已经远超出合理范围。 但刘胜军表示,司法解释只存在于理论上,现实中,债权人习惯用非正规手段催债。“即便申请企业破产,也不能消除这种暴力催债,反而会被认为是逃债、跑路。”刘胜军说。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