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即2002年10月26日,马泮艳喝下了一道符。晚上9点,清脆的哭啼声划破山村。她看了一眼女儿,大概只有两三斤重,身子像老鼠一般瘦弱,手臂像虫子一样细小,感到一丝可笑。 她听见屋外的人议论纷纷。陈学生的父亲叹了口气,“是个女儿啊。” 2007年,马泮艳又生了一个儿子,这一次是在医院生产。 孩子没有使她激发母爱,反而想到了自己的屈辱。她一把抓住裹布,要丢了孩子,好在护士及时劝阻。 生完儿子后,马泮艳被陈学生带去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在照相的地方,他们照了这些年里唯一的一张合影。 照片上的马泮艳扎着马尾,穿着淡蓝色的T恤,稚气未脱,面无表情;陈学生则穿着棕红色的衬衫,面相与衣着显得有些老气。 马泮艳和陈学生的结婚证件。这张合影后来出现在了结婚证上,这让马泮艳极为不满,“我都没见过结婚证,我不知道手续是怎么办下来的。” 发现自己的婚姻得到了法律认可是在2011年。她让妹妹马泮辉打印户口簿时,惊讶地看到自己居然被迁到了乌龙村,户主是陈学生,婚姻状况一栏还写着“已婚”。 事后,巫山县政府调查称,这是民政办工作人员刘忠辉(已退休)在双方没有在场、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办理婚姻登记,在2016年8月8日被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求助 马泮艳说,2001年4月,她在二姑父、姑妈的陪同下,曾到双龙派出所报案,诉陈学生强奸,并到双龙卫生院进行了生理检查。 巫山县调查组表示,马泮艳和姑妈马正英不能辩认出接警民警,双龙派出所没有报案书证,时任民警均证实未接到报警。双龙卫生院也无法证实曾为马泮艳做过生理检查。因此,不能证实2001年马泮艳到双龙派出所报过警。 马泮艳还说,2006年那次逃跑时,马正松曾带她去见了镇上一位警察,想让警察帮帮她。 马泮艳认识那位警察,他和父亲生前关系不错,往常都会叫一声伯伯。但是那天,当对方听到马正松的介绍,一阵刺耳笑声传入马泮艳的耳朵。 “这明明是一件很惨的事情,你为什么哈哈大笑?”在这一刻,马泮艳突然想通了一些事,“我们家发生的事,对别人来说就是个笑话。” 她在乌龙村,没有多少人主动和她说话。她觉得,村里人看不起她。 2月21日,乌龙村委会团支书董今清说,对马泮艳家的事,他不发表意见。 姐妹仨后来各自从夫家跑出,开始寻找母亲。直到2013年,她们听一位表哥说,j2直播,母亲在湖北宜昌的娘家附近。当年11月3日傍晚,在一处山洞里,马泮艳见到了失踪16年的母亲,一位系着围裙、掉了牙齿的老妇人。 母亲的精神疾病已好了许多。 母亲告诉马泮艳,当年逃跑后,她在巫山县城流浪乞讨,被一个老光棍捡回家,生下一个女儿后被赶出了门。她慢慢走回娘家,又被人捡去,在2003年生下一女后,再次被赶走。谈及此事,母女俩抱头痛哭。 马泮艳姐妹仨就近找了一处农宅,面朝大山,为母亲养老。 在深圳打工时,马泮艳得到一位社工的鼓励,鼓励她摆脱自己的不幸。2015年清明节前,马泮艳向陈学生提出离婚要求。2016年5月4日,马泮艳正式向巫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自己和陈学生离婚。 当年6月3日,巫山县人民法院发出了《民事调解书》,经法院调解,马泮艳与陈学生达成离婚协议,马泮艳净身出户。 这一次,马泮艳的遭遇被媒体广泛关注,政府、警察、记者一波一波地来村里调查。有人对她说起,她的事情是在给当地抹黑。 在一些村民看来,马泮艳的错误,从她离家的那一刻就开始了。她既然已嫁人,不管是否愿意,都应该去适应,一位村民说,“作为一个妇道之家,以前你年轻不晓得事,长大了你应该清楚事理。” 还有村民说,不应该让她出门,“看了外面的世界,就不想回家待在一起。” 在被全国媒体报道前,马泮艳曾求助过一位当地媒体人。对方婉拒了。他对剥洋葱说:“我们这边十二三岁、十三四岁结婚的,不止她一个,可能有上千人。” 这位媒体人的姐姐在15岁结婚;还有一位初中同学不到30岁时,孩子已经15岁,“当地农民很多觉得这不是个事。”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