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调研的结果显示,几乎所有的物业公司都是开发商的子公司。虽然名称是物业公司,但内心里依旧以为自己是开发商。所以他们自作主张用小区公共土地建车库,然后出售给业主,也就不奇怪了!” 田文广决定对安康市的物业市场做一个摸底,然后将意见和建议交给有关部门,供决策者参考。 2016年秋冬季节,田文广每遇到一个熟人都会问所居住小区物业方面的情况,结果他发现安康市区有新旧90余个小区,竟然没有一家独立的物业公司。“我调研的结果显示,几乎所有的物业公司都是开发商的子公司。虽然名称是物业公司,但内心里依旧以为自己是开发商。所以他们自作主张用小区公共土地建车库,然后出售给业主,直播,也就不奇怪了!”田文广对华商报记者说。 而《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逐步采用招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还规定,业主大会可以决定采用招标或协议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顺着这个思路,田文广又开始就小区业委会的话题开始调研走访。某日他随便走进安康市一新小区,问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在哪里?被问的业主一般都是很干脆地回答说“不知道”。 在这个小区,田文广遇到了一位同是退休干部的老同志。老同志告诉他,自己前年搬进小区时去领钥匙,物业工作人员让他在一张表上打钩。他当时扫了一眼,好像是关于业主委员会的什么表。 如今听田文广如此一说,老同志很是惭愧地说自己此前根本就不知道业主委员会是干啥的,也不认得其中人员。 随着调研走访继续深入,田文广发现了许多问题。比如《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53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竣工总平面图,建设单位应将物业管理区域的土地使用证、物业管理用房产权证移交给业主委员会,而安康市的大多数小区业主都不知道什么是业主委员会。《条例》还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收取水电费用不得改变政府定价,而现实中安康市许多小区家属院尽管都在同一标高位置,但水电价格却都不一样。物业企业每月的用水用电更是从来没有公布过。 研读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写意见信反映漏洞 “我在家里把这个文件研究了一天,得出的唯一一个结论是,这个办法是在替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说话。” 在全面了解完这些情况后,田文广觉得很有必要将这些情况反映给安康市领导。2016年11月底,他实名写信给安康市“市长信箱”,建议安康市加大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物业条例”的力度,尽快出台这方面的法规。次日,他的邮箱收到了回复公文,称信件已经收到,已经交办相关部门办理。再几天后,安康市住建局也给他回函,称他所反映的问题已责成安康市房管局调查处理。回函还介绍说,《安康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已制定出台,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2016年12月初,有熟人来家里看望田文广,顺便给他带来了一份安康市政府的红头文件。这份文件全称为《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附有正文内容19页的《安康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 熟人指着文件对田文广说,这个文件的出台还多亏了老同志们的意见,领导们都很重视。那一刻田文广心里觉得暖洋洋的,觉得自己没有白忙活。 第二天,田文广仔细研读了一遍这份即将实施的的《安康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结果他越看越吃惊,因为他发现这份实施办法无论是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相比,还是和2014年8月份陕西省物价局出台的《陕西省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相比,都遗漏了好多关键内容。更严重的是,他认为所遗漏的条款内容大都是监管制约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的条款。 “我在家里把这个文件研究了一天,得出的唯一一个结论是,这个办法是在替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说话。请问为什么会这样?”2017年2月9日中午,这位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在家里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很是激动地说。 田文广还就这份意见和十几位老干部交换了意见,一些老干部认为,《安康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的许多表述,给人的感觉是针对业主而制定。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