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代孕妈妈怀的孩子性别和客户指定的不同,就会堕胎后重新操作。” 这位工作人员强调过程“绝对安全”,并表示:“也不会发生代孕妈妈抢孩子的情况。只需要提供精子和卵子,其他事情由我们操作。” “我们这里代孕妈妈代孕一次,全部报酬拿到手是19万起。因为有技术优势,可以确定受精卵性别,所以代孕妈妈不用堕胎,一般‘工作’八、九个月。”界面新闻记者以需求者身份联系到另一家广州代孕机构时,该机构工作人员如此表示:“去年我们机构每天都能成功一两个代孕的,目前还有几十个还没生的。现在我们需要二十个人(代孕妈妈)以上,而且现在还不停地有新客户过来。” 官方明令禁止,地下代孕却仍然暗流涌动,由此引发的各类纠纷近年来也层出不穷,2014年甚至爆出武汉672医院出租科室给代孕机构牟利的事实。事件爆料人是一位进行非法代孕的女性,这位女性多次替人代孕,最后一次是代孕200多天后发现胎死腹中。由于频繁代孕,今后她可能无法生育。 除了“地下产业”的安全问题、商业代孕引发的纠纷外,代孕饱受诟病的原因还包括涉及的一系列伦理问题,这在经济困难和失业的代理孕母中尤为突出,如将女性身体工具化、潜在的子宫剥削、亵渎人格尊严及委托夫妇对亲人施以道德强迫等不当的引导。 实际上,代孕在国际上一直受到保守派的反对,他们认为代孕挑战了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以及婚姻和生育之间自然的关系。而支持代孕的声音认为,代孕是人们获得子女的自由以及自行建立并履行合同的自由。 多数女权主义者在代孕这一问题上和保守派观点一致,认为女性的权利不包括出售生育服务的权利。一些学者认为禁止代孕实际质疑了女性的判定力,断定了代孕女性没有保护自身利益的能力。 法学家罗伊·安德鲁斯认为,一旦政策制定者为了新生儿的利益而禁止了代孕,他们会禁止女性其他关于自己身体的决定,如是否进行破腹产、人工流产或羊膜穿刺等。 “代孕的准入及实施需要完善的相关法律、严格的临床指征、明确的实施流程和管理制度予以规范,同时需要多学科合作的医疗团队等予以支持。”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生殖医学中心王轶子等人所著论文《国外代孕现状及其管理》中指出:“在法律和伦理道德规范尚未很好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时,贸然应用代孕这项技术必然导致受害者的出现。”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