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个摆摊打气球的天津大妈被当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罪名是非法持有枪支罪。这件事情发生后迅速引发了公众的热议,枪支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普通百姓能不能认得出、看得明?央视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摆摊大妈因“枪”获刑3年半 因枪获刑的天津大妈名叫赵春华,今年51岁。赵春华的女儿给记者展示了母亲摆摊用的三轮车,车的侧面是一个面板,打开后就成了悬挂气球用于射击的靶子。 赵春华的女儿说,父母早已离婚,2013年,母亲跟着她从内蒙古呼伦贝尔农村来到天津,靠打零工维持生计。 2016年8月,赵春华以2000元的价格,从别人手里盘下了这辆三轮车、奖品玩具娃娃,还有打气球的“枪”。打气球摊集中在“天津之眼”摩天轮下的河边上,共有二十多个,大家晚上八九点钟出摊,十二点钟收摊,一个月能挣两千多块钱。 2016年10月12日晚,正在出摊的赵春华被警方带走,当时被带走的共有13个人,赵同华的儿子赵辉也是其中一个。那天,他儿子摆的也是“打气球摊”。目前已有8个被取保候审,包括他儿子在内的5个人至今仍被羁押,赵春华是第一个被法院开庭审理的。 2016年12月17日,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赵春华被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6支打气球枪被鉴定为“枪支” 在刑事判决书中,赵春华获刑的直接原因是,经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从赵春华手里收缴的9支枪形物中,有6支是能正常发射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 依照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atv直播,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依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持有、私藏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它非军用枪支5支以上的,为“情节严重”;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如果超过5支,每增加1支,刑期增加六个月。 这样计算,赵春华拥有6支被公安机关鉴定为“枪支”的枪,刑期刚好就是3年6个月。 赵春华这些被鉴定为“真枪”的枪,本是她用来谋生计的,发射的子弹是塑料BB弹。赵春华的女儿讲,这样的枪打出的BB弹有时连气球都打不破,顾客还经常有意见,这样的枪怎么会是真枪呢?赵同华的儿子赵辉也有三支打气球的枪被鉴定为了“真枪”。 当事人:不知气枪是“真枪”,每支70元购得 赵同华说,枪是以70元一支的价格买来的,他和赵春华的女儿都表示,从没有人和他们说过,打气球的枪是违法犯罪的“真枪”,他们在摆摊的过程中,也从没有人来告诉过他们,相反,还有人每月收500元的管理费。 “要告诉我了,atv,我们当时绝对不会干这个。” 赵同华说,河边的打气球摊,时间长的都有十来年了,一直都是这样摆摊打气球的。 “1.8焦耳/平方厘米”判定“枪支”的依据怎么理解? 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这是个什么概念呢?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教授徐昕表示,就是近距离(10到20厘米)射击一个人的眼珠,能够打伤眼珠的一个标准;如果近距离打扒了毛的兔子的皮肤,只能导致兔子的皮肤有红点,不能打破皮肤。 专家介绍,类似的枪支鉴定标准,香港是7.077焦耳/平方厘米,台湾是20焦耳/平方厘米,俄罗斯是19焦耳/平方厘米,美国是21焦耳/平方厘米。2008年以前,我国的非制式枪支鉴定标准是16焦耳/平方厘米,后调整为现在的1.8焦耳/平方厘米,不到原来标准的九分之一。 根据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赵春华涉案的6支“枪支”的枪口比动能最低的是2.17焦耳/平方厘米,最高的是3.14焦耳/平方厘米。根据鉴定标准,都高于1.8焦耳/平方厘米,6枝枪属于枪支。 判决社会效果超出法院预料 当事人已上诉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