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批捕几天后,案子有了新情况,程发根被提外审,办案人员让其承认抢劫蒋泽才和郝强身上现金5000余元、一部手机、IC卡,并于6月25日晚和28日晚,和黄志强、方春平三人用从郝强处抢来的IC卡在公用电话亭打电话给蒋泽才生前经营的绿宝超市,欲敲诈10万元。 程发根称,办案人员为了让他承认这些,还对他拳打脚踢,故意踩他身上的伤口,让他跪着,历时两天两夜。后审讯人员威胁程发根要抓他老婆,程发根心想老婆一旦被抓,家中年幼的孩子无人照顾,便承认了。 如今,方春平的手上也残留着曾遭刑讯的痕迹,他曾被悬空吊了一晚,其间晕了几次。 “15年过去了,手还经常麻木,提不起重物”,程立和感觉很无力。 黄志强已不愿再回忆起当初审讯的经过,只求尽量简述,“不想细想,太痛苦了。” “追责到底,没有商谈的余地,让相关人员受到应有的处罚”,这是当事人和律师共同的诉求。 5 “爸爸,给我一个抱抱” 从2003年至2006年,程立和、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四人先后两次被景德镇中院判处死刑。2006年5月31日,江西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原判对四人所犯罪行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鉴于本案具体情况”,改判四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至于何为“具体情况”,终审判决未加说明。 在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两次作出死刑判决,程发根回忆当时自己心里万念俱灰。第二次被判死刑开完庭后,他埋怨程立和,“这种事怎么能随便乱说?”但程立和也一肚子委屈,称自己没有说。 “得知死缓消息时,我心里好难过。死也死不了,要一辈子呆在监狱,不见天日”,程发根说。 方春平(又名方有平)写给家人的信。 “爸、妈、金霞,我死了以后,你们千万要帮我申冤,一定要帮我讨一个公道,要还我一身清白,不要让我死得不明不白,不要让我死不瞑目。”2014年11月24日,方春平给家人写下这封信,并咬破手指,血写“冤枉”二字。 2002年一审开庭,四人就坚称自己无罪,律师也为他们做无罪辩护。2006年终审判决后,四人走上申诉之路,先后获40余位律师免费代理。据介绍,最早一批帮助他们申诉的是在2008年前后介入的李和平等律师。后来在2012年,虞仕俊、何辉新等律师等开始介入; 张维玉、秦雷、薛荣民等律师在2013年开始介入; 2015年,张凯律师和王飞律师又介入。 在家属和代理律师及社会媒体的努力下,2015年7月31日,江西高院立案审查此案; 2016年4月27日,江西高院决定再审此案,并于2016年11月30日不公开开庭审理。程发根称,11月30日开庭再审,每次听到检察员说“证人证言、证物和原审被告人无关”时,他都流下了眼泪。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审判决,原审被告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无罪”。被抓14年之后,2016年12月22日,黄志强等4人终于拿到了无罪改判判决书。 “后天考研,爸爸,给我一个抱抱”。12月22日,直播,黄志强的大女儿文文在朋友圈写下这段话,并配有一张父亲牵着女儿,互相对视的照片。 目前,乐平案律师团已计划启动国家赔偿申请和追责程序。代理律师之一、张维玉指出,对当年“5·24”案的办案人员、检察院批捕人、公诉人以及两次宣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景德镇中院法官,都将以“故意杀人罪”进行控告;同时,对原审改判黄志强等四人死缓的江西省高院法官,也将以“徇私枉法罪”进行控告。律师团强调,“四名当事人没有实施乐平‘5·24’案犯罪行为,是事实上无罪,而非存疑无罪。”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