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意想不到的是,2016年12月26日,该局向张彦寄来了锡山市管告字(2016)07第12-26号“行政处理告知书”,称该局执法人员对无锡恒通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未发现该公司“有生产、销售HIT-CQ/GQ雷达测速仪的行为”,也未发现该公司“与湖南省益阳市公安交通警察部门有过业务来往”。所以,对于张彦投诉的该公司“无许可证非法生产”,决定不予立案。 而无锡恒通公司向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情况说明”表明,该公司网页上宣传的车载雷达测速仪是为了推销,实际未销售过,也从未生产过,“也从未生产过HIT-CQ/GQ雷达测速仪”。该公司相关人士向澎湃新闻证实,他们并没有生产雷达测速仪的许可证。 徐真建惊呆了,“交警用一台‘山寨’测速仪执法取证!这台冒牌设备到底哪儿来的?” 交警:通过政府审批采购,获权威部门检定 2017年1月4日,益阳交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袁卫,向澎湃新闻回应了这一疑问。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无锡市恒通智能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给张彦的回复。 他介绍,2013年,该大队通过长沙一家代理商购买了“无锡恒通公司”的雷达测速仪。当时他们不知道生产雷达测速仪的厂家没有国家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书,也不知道需要这张许可证。“是二大队先买,atv,说好用,我们通过他们的介绍才买的。厂家可以提供湖南省计量研究院的检定证书。我们咨询了同行、支队、质监局熟人等,听说只要取得了省计量院的检定证书,到时候有什么问题也不是我们的问题。所以,我们通过市政府采购办审批后,购买了这台设备,我们只是使用单位,所以对于该设备存在的其他问题,责任不在我们。此外,法院一审判决我们胜诉,也证明我们使用这台设备没问题。” 但是,袁卫没有提供采购这台雷达测速仪的审批报告、购买发票等相关资料。 为搞清这台设备的来源,1月4日,澎湃新闻前往益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了解情况。 采购科科长万代威告诉澎湃新闻,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2013年益阳市超过单价1万元、批量超过5万元的政府采购都要到他们这里备案登记,但仅仅是购买计划的“备案登记”,不是对购买物进行“审核批准”。 “我们是负责《采购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和处罚机构,我们市一年几十个亿的项目,我们科只有3个人,不可能去对购买物品鉴定真伪质量。没有合格厂家生产的产品本身不能进入政府采购,买来冒牌产品,由采购人自己承担。好比消费者买了质量不好的车,交警给负责吗?” 随后,万代威提供了2013年的益阳市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 澎湃新闻查阅获悉,2013年益阳市交警支队申报采购了一台雷达测速仪、一台流动电子警察、一台证眼雷达,所有审批表,均只有品名,没有填写型号、规格。此外,2013年6月27日,交警支队一大队还与长沙文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编号为cs2013062101的合同。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2套雷达测速系统设备及软件;乙方负责“设备到货后首次在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标定事宜”等。 合同价为197600元。合同签订人甲方代表为袁卫,乙方为刘有文。合同还附有雷达测速系统分项表,包括雷达(俄罗斯RAPIER II B)、高清相机(日本JAI500万像素)、抓拍软件(HIT2000)、工控机(台湾凌华Intel双核/500G/2G/双千兆网口)等18个项目。 合同中没有条文指出设备的名称、厂家、规格型号等。 卖家公司地址登记在民房,称不清楚有无许可证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