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影响很大,对聂树斌的家人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现在实施的国家赔偿法取消了共同赔偿,实行的是后置赔偿原则,将原来赔偿义务机关赔礼道歉规定中的“赔偿义务机关”删除,因此,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责任,不一定由赔偿义务机关承担,原办案机关造成违法行为导致他人精神损害的,应当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责任。 办案机关侵权行为在多大范围内侵害了受害人的精神权利,在多大范围内造成了不良影响,就应在多大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在本案中,聂树斌被当作犯罪典型在各大电视台播出、各地报纸上刊登,其及请求人的名誉受到严重损害。所以公开道歉的范围应该在相应的媒体上进行,atv,以消除影响。 新京报:精神损害赔偿的申请与判决金额往往存在很大差距,如果法院不支持这部分申请,当事人还有其他救济手段吗? 辜光伟:我们在办理其他冤错案国家赔偿的申请时,承办法官都表示,不管赔多少钱,也是无法弥补受害人家属遭受的伤害的。人死不能复生,青春年华坐冤狱20年,都是不能弥补的。 决定数额与申请数额的主要差距,一般在精神损害赔偿和申冤费用的支出上。如果当事人不满意,可以在决定书作出后一个月内向最高法院申请重新作出国家赔偿决定。 新京报记者 王巍 其他“冤案”国家赔偿金额 钱仁风案 钱仁风因云南巧家“幼儿园投毒案”蒙冤入狱近14年,曾索赔955万元。2016年11月25日获得国家赔偿172万元,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122万余元、精神抚慰金50万元。 陈满案 陈满因涉嫌1992年的海口杀人焚尸案入狱23年,出狱后陈满提出966万余元国家赔偿。2016年5月13日海南高院和陈满达成赔偿协议,向陈满支付国家赔偿金2753777.64元,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185万余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 呼格案 1996年,呼格吉勒图因“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2014年12月15日,呼格案再审被判无罪。2014年12月31日,呼格吉勒图父母获得国家赔偿205.9万元,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047580元,人身自由赔偿金12041.4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张高平叔侄案 2003年,张高平、张辉叔侄因涉嫌“强奸致死案”分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有期徒刑15年。2013年5月1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辉、张高平再审改判无罪。张辉、张高平各获得国家赔偿金110.57306万元,共计221.14612万元。 赵作海案 1999年,赵作海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缓期执行,2010年洗冤后提出100万元国家赔偿,2010年5月13日获赔65万元,50万元为国家赔偿金,15万元为生活困难补助费。 李怀亮案 2001年,李怀亮因涉嫌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公安机关批捕,该案历经三次一审判决均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驳回;2013年,李怀亮被无罪释放。最终李怀亮获赔98万国家赔偿,其中包括被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78.08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