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的根本利益所在,是学校占有学生的时间长短。余下的时间,学校不去占领,家长就会把孩子交给培训机构,由培训机构去占领孩子的时间。学校应该把学生的时间“收缴”回来,掌握在自己手上。 民办培训机构“学而思”因为报名者太多,爆得大名。有关课业“减负”的话题,再掀高潮。 减负,是新世纪以来持续不断的教育热点。第一批享受减负待遇的部分中小学生,如果正常婚育,其子女正好进入幼儿园或小学,两代人同时享受“减负”,不同的是,新一代成了“学而思”的目标客户。 就像“钉子户”最初是指农村拒缴“三提五统”等等苛捐杂税的“刁民”一样,“减负”同样是个“三农问题”的范畴,在2000年以前,它特指减轻农民的税费负担。 在某学术论文数据库,以“减负”检索文章可以发现,2000年以前,论述学生课业减负的文章,只有寥寥数篇。2000年后,研究这一问题的论文有近300篇。 16年过去了,课业负担一点没有减少,正如《人民日报》文章所言,atv,是课内负担转向课外而已。 这一轮减负改革,可以宣告失败了。 减负因何而起? 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1988年国家教委有过关注,并以“一号文件”的名义,印发了《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 这个文件并没有起到作用。1990年1月7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看了一所小学五年级两名学生的来信后批示:“留作业太多,不利于小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这件事,议过多次,请抓紧解决。”同月11日,时任国家教委主任李铁映在北京市某小学学生家长写给他的一封信上也批示:“要减轻学生的负担,应有措施。” 于是国家教委重申:1988年颁发的那个“若干规定”,仍然是各地和广大小学解决此问题的主要依据。 但问题并没有任何改观。在随后的媒体报道中,孩子们天不亮上学,天黑才回家,做作业到深夜,书包太重,脊柱弯曲,身体素质下降,等等。 2000年伊始,教育部召开减轻中小学过重负担工作的电视会议,下发《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注意,是“紧急通知”,说明刻不容缓,要求立刻照办。
恰好在当年2月中旬,发生了一起浙江中学生杀母事件。这起悲剧,没有被媒体当作普通刑事案件报道,而是连同春节前发生的另外两起中学生犯罪案一起,成为国家颁布新一轮“减负令”的导火索。 课业负担过重,与闹出人命等违法犯罪之间,直接划了等号。那些不情不愿的学校和老师,不得不认真对待“减负”了。 表演性减负 但是,减负的改革,有两个约束性条件并没有相应改变: 第一、教育资源不均衡的现状并未改变,在可见的未来也很难做到。这就注定“好学校”永远稀缺,任何入学考试,注定是竞争性、选拔性考试。而选拔性考试,在目前社会环境下,比分数是最公正的办法。 第二、我在上一篇文章《你的孩子不上补习班?谁信!》(点击标题链接阅读)中已经论述过,不独中国大陆,整个东亚地区包括港澳、日韩,都对考试分数有着疯狂的追求,这是一种文化现象,不容易清除。 这也是减负改革的形格势禁。 所以,尽管学生的在校时间减少了,低年级不准布置家庭作业了,教材的课程难度下降了,但是当最终仍然由分数决定成败时,家长会自觉自愿带着孩子去校外上补习班。 直截了当地说,这些改革通通没用。 最终,这种“减负”改革改成了一地鸡毛。现在,中小城市以上,谁家孩子没有在校外上补习班?谁家没有一个以上的书包?而那些以补课为生计的补习机构,雨后春笋一般,随着“减负令”茁壮成长。 很多校外补习,尤其是对学校法定教学科目的补习,说到底就是跟学校教学进度“抢跑”,低年级教高年级的内容,高年级教上一级学校的内容。其结果就是,打乱学校的教学秩序。 最简单的例子比如拼音,一些小孩子上小学之前就学好了,上了小学一年级,有的学过拼音,有的没学过,没学过的才发现吃了“大亏”,于是把这个作为“教训”,向下传授,其结果可想而知。 培训机构与学校争夺孩子时间 任何人每天只有24小时,中小学生也不例外。这24小时怎么安排,很值得研究。 从学校减负的角度来说,教育行政部门一厢情愿地以为,减少学生在校时间,就可以减轻其学习负担。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