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曝聂案“另有真凶”的郑成月披露,2013年河北有关工作组曾让王书金翻供,设计王书金奸尸情节,让他承认到场时受害者已死亡、他只是奸污了尸体,以维持聂树斌作案的结论。另据“北京时间”报道,首报此事的媒体人马云龙曝,2013年河北有关方面想对王书金执行死刑。 此外,最具戏剧性的是,2013年6月此案再开庭时的世界司法史上都罕见的控辩“角色互换”情节:检方力证聂案非王书金所为,王书金辩护方则力证王即真凶,要求增罪。 不少媒体报道,王书金多次表示,“我干的就是我干的,你不能让别人背黑锅,这不公平”“聂树斌没干这事,他就应该无罪”……也正因王书金顶着重压的“死不甩锅”,网上不少人称他是个“铁骨铮铮的真汉子”。 这或许有“有一善,从而赏之,又从而歌咏嗟叹之”之嫌,但王书金最后时刻守住了“良知底座”,是不争的事实。
王书金屡屡作奸犯科,是为“不义”;但在为聂树斌洗冤上,他的表现却称得上“仗义” 这种义,让人想起了司马迁在《史记》里说的那些“乡曲之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死扛对王书金未必有什么好处预期,还得被威胁拷打——尽管有人说,他把这事揽身上是为了多活几年,可如王书金说的,对求解脱的他而言,“多活等于多受罪”。 王书金以地下党般的意志死扛,与其说是想赖活,不如说是某种救赎。在电影《烈日灼心》里,几个成为漏网之鱼的逃犯,就在苟存于世时奋力救赎。原著作者须一瓜就说:“一些人在负罪逃亡中,那种求生、求善的精神内核非常强大。对他们来说,余生就是灵魂减负和洗濯之旅。” 而王书金的救赎,更像是起于某种朴素又有韧性的乡民自然正义。这种自然正义,像是凭着直觉快速做出的反应,正如王阳明说的“良知就是情绪反应”那样。所谓“仗义每多屠狗辈”,那种带有草莽底色的“黑就是黑,白就是白”“杀人偿命”“一人做事一人当”的水浒式任侠气质,就是其典型体现。
罗尔斯在《正义论》里提出了“原始状态”“重叠共识”的概念,指出“原始状态”下所假设的正义理念,会回到人们的经验层面予以验证,与人们的道德判断加以比较,经过反复的相互反思,最后达到平衡;“反思平衡”不仅在规范理念与经验直觉之间展开,也在人们之间不同的正义观念中进行,最后形成关于正义观念的“重叠共识”。 跟经过法治、文明道德淬炼过的“重叠共识”比,有些乡民式自然正义观,也像处在“原始状态”下的正义判断。而“信”和“义”,又是其常见的内核。 或许也正是这乡民自然正义,托举起了王书金的良知底线。 王书金是错案制造者的“照妖镜” 王书金对聂案平反的“助攻”,显然无法冲抵其强奸杀人的恶行。他依旧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为他犯下的罪错“偿债”。 而他成为某些人眼里的“良心担当”,其实也是被那些无良知的错案制造者逼出来的。 这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某些办案者用无人性的逼供之举,没逼出他的屈打成招,反而逼出他的不从;二是在那些人无良知的反衬下,他的恪守良知底线行为显得愈发可贵。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