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张翠云又将该情况反映给城阳街道办事处,无果后,她又把警察叫到现场,当着警察的面,再次将3个摄像头砸毁,“警察依然没制止。”张翠云称。 这一次,她被口头传唤到城阳派出所。 但前后两次的处警民警均称,他们劝说了张翠云,张不听劝告。 那么,到底是警察到达现场后张翠云开始砸摄像头,还是到达现场后已经开始?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简称城阳公安分局)表示:“我们执法没问题,其他不接受采访。” 对此,张翠云说:“警察有执法记录仪,只要对外公开就一目了然。” 一审被判无罪 砸完摄像头后,2015年4月17日,张翠云又到区政府反映问题,同日,她被城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由是,涉嫌毁坏财物罪。随即,被关进青岛市第三看守所。 但从进入看守所第一天起,张翠云就选择绝食,管教想了很多办法,张翠云仍不进食,无奈,看守所方面只能为其输营养液。 为了保证她的安全,看守所采取24小时看护,这让张翠云很是感激,“如果不是他们,我早死了。”后来,她让女儿给看守所送了一面锦旗。 张翠云说,在看守所期间,法院想对她进行取保候审都被拒绝,“我要的是无罪判决,如果有罪,宁愿坐牢。” 4月30日,城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张翠云。 案件侦查了6天后,城阳公安分局就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5月11日,城阳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张翠云案,仅用5天时间审查完卷宗,向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检方起诉书中,张翠云除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外,还多了一条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该部分以独立段落,出现在起诉书第二部分的案件由来中。 法庭上,公诉人称该部分系笔误。对于此辩解,法院称不予评判。 需要指出,“张翠云案”在审理时遭遇多次波折。据悉,法院接到起诉书14天后开庭,该案第一次开庭为2015年5月25日。诉讼期间,检方因需补充证据,两次建议法院延期审理。 后来,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案件先延期审理了3个月,后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案件再次延期审理3个月。 截至张翠云接到一审判决书,该案审判时间共用16个月零2天。当地一资深检察官说:“相比较于审判时间,警方的侦查和检方的审查起诉太短了,来不及审核相关证据。” 2016年1月15日,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了张翠云案。这一天,李克梅才第一次见到被拘留后的母亲。除她读大学期间,母女俩从未分开过这么久。 在判决书还没下达时,1月29日,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她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张翠云当天被释放。因张翠云坚决不离开看守所,最后被抬出看守所。 这时,她在看守所已经住了288天,也绝食了288天。 回到家后,李克梅发现母亲的体重只有70多斤,“进看守所时有120多斤”。最麻烦的是,张翠云因长期绝食,已完全无法食用正常的食物了。 在朋友帮助下,李克梅只能购买营养液,每天让母亲服用。 张翠云身体稍微好转后,开始去城阳区人民法院讨说法,“我就想知道,他们为什么取保候审我?”该院人士告诉记者,“是看在她年龄偏大、身体虚弱的份儿上。” 可张翠云并不买账。 于是,从今年3月初,她就住在法院大门口的台阶上至今。法院方面觉得,该案在审判程序上不存在任何问题,张翠云不该住在他们办公楼前。 2016年9月12日,开奖,城阳区人民法院就此案做出判决:被告人张翠云无罪。 法院认为:“张翠云故意损毁公共财物的事实清楚,但现有证据认定被损毁的物品价值事实不清,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翠云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 接到判决后,张翠云没将帐篷撤离法院,“既然无罪了,我要知道是谁在背后害我。” 另外,她对检方指控其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是笔误的说法也不认可,“那是法律文书,怎么可以如此不规范?” 关键证人作伪证被判刑 从法院判决结果来看,张翠云之所以被判无罪,是因为她损毁的摄像头价值无法认定。记者获悉,这个问题之所以在后期出现事实不清,是因为前期有人作了伪证。 需要指出,故意毁坏财物罪,构成犯罪的财物要达到一定价值,该案中,摄像头的价值,决定着法院对张翠云的判决和量刑。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