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出租了30多张牌照,现在手上的空闲牌照也不多了。”该业务员说,目前出租的沪牌均为个人所有,公司作为中介从有闲置车牌的上家收进来,再将车牌租给下家。“我们会分别和出租人以及租牌人签订合同。合同签署后,剩余事项包括车辆过户变更等均由我们包办。” 根据规定,上海牌照的指标只能过户给直系亲属。 "车牌租赁’其实是伪命题,最多就是个噱头,实际操作是车辆先过户再上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交通委工作人员表示。 [律师解读] 在现有政策下,通过车辆过户借用他人车牌,并没有触碰红线。但单凭一份《租牌合同》就能高枕无忧地使用他人车牌吗?昨天,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志浩对“沪牌租赁”中各方存在的法律风险一一做了解读。 “租牌”合同:对内有效,对外无效 “关于车牌额度的使用,目前尚缺乏直接的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通常是不同地方的政府部门以制定政策性文件的形式进行发布和规制。”葛志浩表示,这些政策性文件的效力层级较低,即便人们违反该类文件的本意,也不会直接导致相关《租牌合同》的无效,“因此,从《合同法》角度来说,直播,在租借双方的协议形式完整、内容真实,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前提下,《租牌合同》一般都属有效。” “虽然《租牌合同》有效,但由于合同具有相对性,该协议在法律上仅能约束签约双方,对协议之外的第三方则并无约束力。”葛志浩表示,简言之《租牌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对内有效,对外无效”。 车牌租借人:车辆所有权难确认 对车牌租借人来说,主要风险在于难以确认机动车辆的所有权。 为达到租用车牌的目的,实际使用人须将车辆登记在车牌出借人的名下,以满足现行政策关于“额度证明使用人应当与购车发票上的车主名称一致”的要求。 但是,根据《物权法》第二十四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意味着,自己的车辆登记在车牌出借人名下后,一旦后者擅自将车辆以抵押担保或买卖形式进行处置,实际使用人将落入维权困难的局面。 此时,纵然有签字生效的《租牌合同》,车牌租借人也只能向出借人主张违约责任,而无法直接要求善意第三人进行财产返还。 同样,由于车牌及车辆的登记人与使用人不一致,如果登记人在租牌期间不予配合,那么使用人若需办理车辆过户、年检、保险等手续,也存在诸多不便。 车牌出借人:交通事故或需担责 就车牌出借方来说,“租牌”的风险主要集中在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方面。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存在事故责任时,原则上由驾驶者承担。但是,当驾驶者存在无证驾驶、酒驾、毒驾等情形时,车辆的名义所有人(即出借方)也将可能因为存在过错而承担先行垫付赔偿费用的责任。 更糟糕的是,如果车牌租借人驾驶车辆从事犯罪行为,比如贩毒等,车辆的名义所有人可能还要面临连带责任。 租赁中间商:可能涉及非法经营 提供车牌租赁业务的中间商在为租借双方搭建平台从中赢利的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法律风险。 中间商以盈利为目的租借车牌行为,是否构成经营?虽然目前没有特别清晰的认定标准,但是如果被认定为经营,不仅牵扯到非法经营的问题,逃税的问题也在所难免。所以,租借车牌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经营,一旦认定那么中间商的行为轻则违法重则犯罪。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租借双方在租借期产生矛盾时,中间商也难辞其咎需要出面为双方进行沟通调解。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