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线崩溃 收钱办事成“规则” 纵观魏鹏远受贿案,无论是金额还是敛财的手段都可以称得上是触目惊心,那么魏鹏远第一次受贿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他又是如何在贪欲中逐渐沉沦下去的呢?魏鹏远,1959年出生在辽宁省锦西县。1982年毕业于辽宁阜新矿业学院采煤专业,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了煤炭部规划设计总院工作。1989年进入国家煤炭部工作,在32年的职业生涯中,魏鹏远一直没有离开煤炭行业,从国家煤炭部煤炭处主任科员一步步成为副处长、处长。2008年8月国家能源局挂牌成立,魏鹏远任煤炭司副司长。在熟人眼里,魏鹏远是一个工作勤勤恳恳的人。 魏鹏远:我不太热衷于当多大官,到今天这个位置,都是顺其自然,没和谁打过招呼,我没给领导送过礼,私下和领导也没来往。 据魏鹏远回忆,1994年调任当时的国家计划委员会当能源司煤炭处副处长是他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他第一次收受财物也是发生在那之后没多久。 魏鹏远:第一次收钱是在1995年,有人送给我500元钱,我推说不要,那个人硬塞给我,我比较谨慎,我还打电话让他取回钱,他说放你那儿吧,以后我过去再取,那人也没来取,我就默认了。我开始很害怕,也抗拒过一段时间。从1995年之后,我逐渐放松了自己,还有人给我送钱,我也收下了。 默认潜规则 变本加厉收钱办事 慢慢的,魏鹏远对收钱办事这个潜规则的态度从抗拒变成了默认,并逐渐发展为从物到钱,从小到大,一发不可收拾。尤其是在煤炭行业进入暴利时代后,眼看一些煤老板拿着他审批的文件,转眼就能一夜暴富,魏鹏远的心理更加不平衡,钱收的也更加心安理得。与此同时,监管漏洞也让他越发肆无忌惮。 魏鹏远:我没有轮过岗,单位名称变化,职务发生过变化,但职责和工作内容变化不大,人熟了,认识的人多,根深蒂固,与受贿有直接关系,长期的固定工作人员,职责,既不利于纪检监督,也不利于工作监督。甚至形成了利益共同体。 受贿只收现金 专门购房存放财物 监管的漏洞加上贪欲的决堤,让魏鹏远对钱财逐渐麻木了,在收受贿赂时,不管是一万元还是几百万元,他都来者不拒。因为担心银行转账风险大,魏鹏远从来都只收现金,为此他专门在北京富丽城小区买了一套房子,用来存放这些现金和高档礼品。魏鹏远:也没数过,别人送了就往那儿一扔。我收这些钱,其实我收的钱没花多少,大部分就在我房间放着,无非房间大些。我为什么收这么多钱呢?什么事情都要找人,拉关系,没钱什么是也做不了。没钱,感觉没有足够的安全感,我知道这是犯罪,但还是在这条不归路上越走越远。 法庭忏悔:亿元现金带不来安全感 用魏鹏远自己的话说,是心里失衡和无法遏制的贪欲,让他将权钱交易变成了自己的办事规则,从而屡屡逾越法律底线。那么上亿元的现金是否真的给他带来了安全感呢? 在审讯中,魏鹏远交代,自己之所以不断收钱是因为钱能给自己安全感,能让子孙不再过自己小时候的那种苦日子,但后来他发现这些来路不正的钱根本无法带给他安全感。尤其在自己的顶头上司,曾经担任过国家能源局局长的刘铁男出事后,他更是非常惶恐。(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