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邑张纪民遭强拆时被烧身亡案再次引发关注。 2015年9月14日,在未与拆迁户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也未经法定程序授权的情况下,山东平邑县地方镇党委书记魏运波、东固社区党支部书记管彦省、平邑县城管局经开区分局局长苏然,组织、带领工作人员对村民张纪民家实施强拆。张在激烈对抗的过程中,被烧死在屋内。 案发后,三涉事官员被以滥用职权罪起诉。 时隔近一年,平邑县法院以犯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魏运波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期两年;管彦省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苏然免于刑事处罚。 9月20日上午,张纪民的妻子潘进惠对澎湃新闻说,她认为该判决量刑畸轻,在拿到判决书几天后,就已向平邑县检察院递交了申请书,请求检察院向平邑县法院提出抗诉。 强拆前先非法拘禁死者妻子 1969年出生的张纪民是东固社区后东固村村民。2014年初,东固社区进行改造,张家在拆迁范围内,因对补偿方案不满,张家不同意拆迁。 2015年9月14日,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atv,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社区改造工作的魏运波、管彦省,组织带领十多名拆迁人员,对张纪民家进行了强拆。 判决书显示,强拆经过经过事先策划。 法院查明,2015年9月13日上午,实施强拆前一天,魏运波把高群(东固村村民)、苏然和司机叫到指挥部商谈强拆事宜。 魏运波安排:苏然带人趁张纪民送孩子上学时机,把张控制住,同时,高群带人去张纪民家,把张的妻子控制住,j2直播,把她和屋里家具拉出来,最后再把房子拆掉。 高群供述,商谈后,魏运波还让他开车拉着苏然去查看了张纪民送孩子上学的路线。他还联系了几个人,让他们第二天6时到后东固村干活。 不料,第二天,出门送孩子上学的不是张纪民,而是潘进惠,但强拆仍按原计划进行。 苏然供述,9月14日7时过后,潘进惠从学校出来,他安排人将潘弄上一辆面包车。他随后打电话给魏运波,魏让他把潘的手机拿出来给张纪民打电话,谎称潘在路上出了车祸,让张赶紧来处理。“我觉得不合适,就没打。” 潘进惠告诉澎湃新闻,当时几个年轻人抢走了她的手机,还殴打她,拿刀恐吓威胁她。此后,她在面包车上昏了过去。几个小时后,她发现自己被扔在村道上。 苏然的这一行为,在日后官方调查中,被定性为非法拘禁。 被拆迁户反抗中被烧死 在苏然等人控制潘进惠的同时,高群按计划带人赶到张纪民家附近,并安排彭京璐等人将挖掘机、铲车开到指定位置,伺机实施强拆。 9月14日9时许,魏运波、管彦省来到拆迁现场附近,魏安排高群去张纪民家查看情况。 高群供述说,他从院外发现张纪民家院子里一盆内有引燃的衣物,他此前从村干部处还得知张家存有煤气罐和汽油,遂向魏运波汇报,提出如果强拆,可能会发生危险。“魏运波说,今天要是拆不了,以后更难拆。” 由于张纪民一直不愿开门,大门随后被行政执法分局的工作人员踹开,众人从张家大门进入院内。苏然供述说,门被踹开后,他和高群到了门口,看到院子里雾蒙蒙一片,张从堂屋里往外喷火。 “高群说灭火器用完了,魏运波安排管彦省去加油站借灭火器,管说加油站不借了,魏当着我和高的面说,今天这房子必须拆,我现在协调灭火器。”苏然说,魏接着给加油站打电话,打完后魏对高说,一会灭火器来了后,你把铲车调过来,把西墙推倒,带人拿灭火器冲进去。 判决书称,待铲车司机用铲车将张纪民家的西院墙扒倒后,张纪民又在屋内向铲车方向投掷汽油瓶,并向外喷火,将院内的汽油点燃。此后,待高群等人拿灭火器将院内明火扑灭,欲离开时,发现张家堂屋门开始着火,且屋内火势迅速燃起,已无法扑灭。 待高群及围观村民先后拨打110、119电话,公安消防人员赶到后将火扑灭,张纪民已被烧死在屋内。 2015年9月16日,魏运波、管彦省、苏然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平邑县公安局刑拘。9月20日,平邑官方发布调查结果,称“9·14”事件由东固社区强拆引发,排除他人人为纵火,火灾系张纪民自身行为所致。 调查结果发布六天后,地方镇政府与潘进惠及张纪民的两个女儿签订赔偿协议,对因张纪民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了150万,并为三人安置一套115平方米的住宅楼。 而在强拆之前,张纪民家提出的拆迁补偿要求是40万元,后来降为要一套位于五楼带阁楼的115平方米的房子,外再加2万元现金。 法院:被告人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 2016年8月,魏运波等三人涉嫌滥用职权案平邑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