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微商发布的产品信息当然是广告。”对此成都市工商局认为毋庸置疑,微商代购在朋友圈发布的内容如果是推销产品,在这些发布内容中就要明确标注“广告”。与此同时,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审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违法广告如何举报? 截屏公证后可做证据 在朋友圈发现违法广告,市民该如何举报?“由于微信朋友圈属于私密空间,工商系统无法正常监测到内部的广告发布内容。市民发现违法广告,可以通过截图等方式对内容进行留存,再向工商部门举报。” 针对私人领域、朋友之间推送等方面的监管,成都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朋友圈中的交流、交易记录截屏,并经过司法公证机关的公证后,可以作为证据。同时,在投诉渠道上,新规明确了广告监管部门的管辖权限,对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广告主所在地、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先行发现违法线索或者收到投诉、举报的,也可以进行管辖。 据悉,国家工商总局正在加快推进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建设,年底将有望覆盖全国互联网广告份额的九成左右。而随着《暂行办法》的施行,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也投入试运行,将初步形成基于云计算的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能力,为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提供资料采集、违法证据固定、监测信息发布及结果汇总等重要技术支撑,推动实现以网管网。成都商报记者 李彦琴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