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封病历,河南省人民医院和开封市鼓楼区法院“开战”了。 8月19日中午11点,开封市鼓楼区法院两名工作人员,来到河南省人民医院,要求核查并复印一份病历资料。而院方提出,需要查看经办的法院工作人员身份证,遭到对方拒绝。双方随即产生争执。当天下午,开封鼓楼区法院对河南省人民医院作出了罚款十万元的处罚决定,直指医院“故意刁难”。随后,医院方也发文回击,称法院“决定草率”。 多名法律界人士表示,在该起事件中,法院存在工作方式简单粗暴等问题,而医院方面流程缓慢,虽无法确定是否故意,但也涉嫌“拖延”。 8月22日下午,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从开封市鼓楼区法院获悉,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河南省人民医院的复议申请,就此事,双方将继续协调处理。 视频丨开封市鼓楼区法院法官到河南省人民医院病案室调查取证起争执后向医院罚款10万元。 腾讯视频 开封市鼓楼区法院法官与河南省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发生争执。 视频截图 “查看身份证”起争执 “战争”因一份病历单而起。 去年年底,开封市鼓楼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定今年8月份开庭。而就在开庭前夕,被告人却提出,自己正在河南省人民医院进行治疗,要求延期开庭,并提供了一份病案号为001463736的病历。 8月19日上午11点,鼓楼区法院两名工作人员来到河南省人民医院病案室,要求根据病案号调取病历资料,并复印存档。病案室工作人员在检索了病案号后发现,其登记的患者信息与法院要求查阅的人员并不相符。发现病案号与人员信息对不上,开奖,现场法院人员遂提出,将该病案号下的住院材料复印并带走。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看到,在法院工作人员提供的介绍信中,注明了需要调取的病案号和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在接受采访时,河南省人民医院宣传科一名许姓工作人员称,由于病案号和身份信息并不一致,院方随后提出,在法院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完善相关手续后,再行复印。 在河南省人民医院提供的视频资料中,重案组37号探员看到,两名身穿便装的法院工作人员情绪激动,其中一名女子不断拍打桌面,称法院办事“不需要出示身份证”。而院方则坚持,在手续不完善的情况下,无法提供病历信息。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要求调取病历的介绍信。 网络图片 法院医院隔空“交战” 当天中午11点50,鼓楼区法院的两名工作人员再次来到了医院,并出示了一份新的介绍信。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看到,这份介绍信中,仅保留了病案号,删去了被告人身份信息。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具的介绍信,删去了被告人身份信息。 网络图片 在鼓楼区法院发布的情况通报中,医院医务处工作人员认为法院提供手续齐全,病案室应予以办理。由于此时已到中午下班时间,医务处人员答应“协调病案室下午上班后优先办理。”到下午3点,atv,当法院工作人员再次来到病案室时,对方依旧提出需要出示身份证,双方再次就此产生争执,法院人员随后离开。 到下午5点19分,事情发生戏剧性变化。两位法院工作人员带领两名法警,来到病案科,向河南省人民医院下达“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罚款决定书”,决定对河南省人民医院罚款10万元。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河南省人民医院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书。 网络图片8月21日凌晨,鼓楼区法院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声,直指医院“无端刁难、无故推脱”。当天深夜,河南省人民医院发文反击,否认“无故拖延7个小时”一说,质疑法院执法过程简单粗暴,处罚决定过程草率。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