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距离肯定不达标,如果没有间距要求那不是乱了套?”中石油江东加油站一名工作人员也表示疑惑,不知道高石加油站是如何拿到各项批文的。 据李发昌介绍,根据国家经贸委和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关于完善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意见》(国经贸贸易[2003]147号),《重庆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规定,城区加油站服务半径不低于0.9公里。也就是说,两个加油站之间的直线距离应该达到1.8公里,高石加油站离中石油江东加油站的距离远远不能达标。 据《检察日报》2010年9月7日刊发《重庆市涪陵区商委原副主任刘西尧违规批准建加油站敛财被判刑》一文称,2005年10月,由于涪陵高山湾加油站与附近加油站的间距不符合加油站间距标准,处于停工状态。没有办法,夏某只好把刘西尧接到高山湾加油站施工现场,刘西尧当场表态可以复工修建。为建这个加油站,夏某前后三次共送给刘西尧2.5万元。刘西尧落马后,高山湾加油站因与其开奖直播加油站间距不足被拆除。 “高山湾加油站都拆除了,高石加油站为什么能建起来?”李发昌说,接到开奖直播的举报后,涪陵区商务局曾到现场制止该加油站施工,但最终商务局的态度发生了180度大转弯。 2015年5月5日,涪陵区商务局向李发昌作出《关于要求对高石加油站停止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反映的回复》,称市商委许可该加油站建设成立,其依据是“渝办发【2002】51号”文件,该文件中对加油站间距并无要求。 该《回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涪陵区建设委员会于2004年10月11日向涪陵区劳动教养戒毒所和中石化涪陵分公司核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按照本港台直播国法律体系和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法律效力优于《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重庆市加油站审批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纲要》。因此,高石加油站的选址符合当时的规定。 但是,李发昌和澎湃新闻均未查询到“渝办发【2002】51号”文件。澎湃新闻向有关部门核实采访,均无果。 加油站审批批文能否转让 澎湃新闻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重庆市天为石油有限公司高石加油站于2015年2月6日在重庆工商局涪陵区分局登记成立,核准日期为2015年11月4日,负责人邹某。重庆市天为石油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8日在涪陵工商分局登记成立,股东为袁某和邹某。 在涪陵区商务局给李发昌的《回复》里称,重庆市商委2003年11月17日以《关于中国石化川渝涪陵分公司在涪陵区涪焦路江东高石新建加油站的批复》(渝商特发【2003】183号)予以许可,同意其建设。原中石化涪陵分公司与涪陵区劳动教养戒毒所签订了《特许加油站建站协议》,授权涪陵区劳动教养戒毒所使用“中国石化”商标。因此涪陵区劳动教养戒毒所对高石加油站的建设立项符合当时规定,手续合法。 《回复》称,高石加油站2005年完成工程建设,分别取得了防雷验收、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竣工验收等证件。以前加油站建设用地因不规范,有多种形式,出让、划拨、租用等都存在,后来逐步规范为出让地。因已经建设,市商委和相关部门也未取消该加油站的相关行政许可,因此,该加油站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与经营相关的手续后,即可投入运营。 李发昌称,根据《重庆市加油站审批管理办法》九条第四款规定,申办单位或个人持市商委批准文件从发文之日起计算,在六个月有效期内办理规划、土地、消防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将上述审批手续报市商委备案,有效期内未获得规划、土地、消防等部门通过并开工建设的,除特殊情况外,定点批准文件自然作废。 让李发昌疑惑的是,高石加油站2003年开始建设,2005年才核定规划用途为商业(加油站),而且相关批文是批给中石化涪陵分公司与涪陵区劳动教养戒毒所的。涪陵区劳动教养戒毒所能经营加油站吗?高石加油站能够拿原申报单位的批文申办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吗?既然,高石加油站所用的土地已经被恢复到原始状态,加油站还能继续开业吗? 律师雷刚认为,如果新的公司接手此加油站,应该用新公司的名义重新申报,转让相关批文是违法的。 6月20日上午,澎湃新闻带着相关疑问来到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局,该局一刘姓主任检查了记者的相关证件后,向杨姓副局长咨询该如何处理。 没想到的是,该杨姓副局长大声喊道:“你凭什么调查本港台直播们?”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