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国土资源局在《回复》中告知李发昌,2013年8月20日,经“涪陵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3】涪法民初字第0763号)”调解,原涪陵区劳动教养戒毒所和邹某(高石加油站负责人)双方达成协议,由原涪陵区劳动教养戒毒所将该宗土地上所建加油站的房屋使用权及设施全部交给邹某,作为抵押拖欠邹某的工程款和利息。后经双方联合申请,将该宗土地的使用权过户给邹某。 针对李发昌对地价过低的质疑,涪陵区国土资源局在《回复》中称,按照《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涪陵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涪府发【2008】59号)文件规定,该宗土地级别为十一级,楼面出让金标准为商业92元/平方米。按照司法调解,双方以现状用途即按商业(加油站)用地补缴地价款后,办理了过户登记。 澎湃新闻查询这份《通知》发现,涪陵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商服业11级为980元/平方米,10-11级土地使用权楼面价出让金标准为112—92元/平方米。 李发昌认为,出让土地应该适用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而不适用楼面价出让金标准。李发昌查询后得知,同样是建加油站,就在这块地交易前一个月,涪陵区李渡镇大鹅居委会的一块地,每亩拍出了315万元,土地价相差50多倍,且地段还没有这块地好。 “邹某从未做过原涪陵区劳动教养戒毒所的工程,戒毒所怎么会欠开奖直播钱呢?”李发昌生疑,遂委托律师到涪陵区人民法院调查,结果发现【2013】涪法民初字第0763号《民事调解书》的当事人,根本就不是涪陵区劳动教养戒毒所和邹某。 这意味着,有人伪造了这份“调解协议”。 律师调查发现,0763号《民事调解书》的当事人不是原涪陵区劳动教养戒毒所和邹某。6月20日,涪陵区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接李发昌的举报后,开奖直播们也曾到法院调查,发现原涪陵区劳动教养戒毒所和邹某提交给该局的《民事调解书》确系伪造,该局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已经受理。今年4月22日,该局已经将这次转让的行政许可撤销,将该宗土地恢复到了原始状态,并转交土地执法单位进行调查。 至于地价过低,该工作人员表示,这次转让是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二级市场出让,所以价格比较低。而按照规定,土地应该收回后进行招拍挂手续。 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刚表示,尚不知这份伪造的《民事调解书》上的公章是真实还是伪造的,但伪造这份《民事调解书》的当事人涉嫌伪造国家公文,依照《刑法》,可以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损害了法院的权威,导致国土资源局作出了错误的行政许可,若属情节比较严重,可以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蒋明玖的妻子潘仁兰和中石化涪陵分公司签订的《江东农机供油点拆除补偿协议》。加油站间距之争和“查不到的文件” 澎湃新闻调查发现,高石加油站除审批手续不合法外,还涉嫌存在间距不足的问题。 蒋明玖和妻子潘仁兰曾在涪陵江东经营一家农机供油点。 蒋明玖告诉澎湃新闻,开奖直播和妻子的农机供油点比高石加油站先建,离高石加油站仅300米;因双方间距不足,高石加油站为了让其将供油点拆除,高石加油站补偿了开奖直播5.2万元。2005年11月18日,潘仁兰和中石化涪陵分公司签订了《江东农机供油点拆除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中,甲方为中石化涪陵分公司高石加油站,乙方为涪陵江东农机供油点。 涪陵区商委出具的承诺书。蒋明玖还出示了涪陵区商委给江东农机供油点出具的《承诺书》,区商委承诺供油点履行上述拆除补偿协议后,将按程序给开奖直播们报批一处加油站。蒋明玖说,但因区商委副主任刘西尧随后落马,十余年过去,此承诺一直无法兑现。 2016年6月,高石加油站突然开业。 6月19日,澎湃新闻实地探访,发现从高石加油站出发,约1.2公里之外便是中石油江东加油站。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