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猫捉老鼠,监管难度大。前面已经提到,这些槽罐车经过改装,偷排时间非常短,而且往往选择在夜间偏僻路段“打游击”,巡查发现的几率相对较低。等泥浆水顺着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厂时,偷排槽罐车早已经远离了偷排现场。像本次事件中如此明目张胆大白天偷排的非常少。海珠区东部、黄埔区科学城、荔湾区芳村片区、白云区等人流相对较少的区域都是偷排的重灾区。 2违法分子暴力抗拒,违法行为难以有效制止。去年9月27日凌晨,市政维护人员在海珠区拦截到一辆正准备偷排的槽罐车,对方打电话叫来了十余名打手,市政维护人员在人数上处于劣势,只能选择报警。由于偷排行为不属于警察执法范围,因此只能保护现场人员安全,对违法偷排行为“无可奈何”。 去年5月14日晚,一辆槽罐车在增槎路偷排泥浆,市政维护人员在围堵、取证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拒,两名槽罐车随车人员对市政维护人员拉扯、踢打,并用铁锤敲碎维护单位车辆前挡风玻璃,在警察到来之前,槽罐车强行冲破围堵逃逸。 3违法成本低,缺乏震慑力。目前,槽罐车偷排泥浆的违法行为由城管和水务部门共同执法打击,如果遇到暴力抵抗,还需要公安部门予以协助。执法过程中,槽罐车往往是以个体身份运营,且数量众多,被连续抓获的几率很低,难以从严从重处罚,对偷排造成的损失也较难追偿。 下一步,水务部门将会同城管部门协商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从严打击向市政管道违法偷排泥浆的不良企业。有关法律界人士表示,国务院2014年施行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对违法偷排行为有明确的惩处条款,除了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外,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未来可以考虑加大处罚力度,通过严惩威慑违法分子,减少偷排情况发生。对破坏防汛设施、损毁井盖、殴打他人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3、37、43条也有明确规定,每一条都适用拘留的处罚。 除了加大处罚力度,还需要加强引导,可以考虑采用定点接收、到岸计量、全程GPS监控、设置准入门槛及违法车辆黑名单、工地承担连带责任等手段,加强泥浆运输过程的管理,减少泥浆偷排情况发生。 “随手拍” 槽罐车偷排 向12319举报 目前正值汛期,暴雨导致水浸街的新闻频现报端,市政部门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法偷排行为,如果见到槽罐车偷排泥浆,请随手拍照,并向城管热线12319举报。 【链接】 疑为“桂KU”车队团伙作案 水务部门昨日介绍,2014年以来,全市至少抓获14辆涉及“桂KU”开头车牌的槽罐车偷排淤泥,怀疑其为同一个车队,甚至是集体套牌车辆。但这些车辆很少能够找到“正主”,多是在周边数个施工工地中流窜揽活。并且有一整套应对巡查的措施,即在槽罐车周边安排侦查车辆和侦查人员,发现执法车立马逃窜,被围堵时能从附近很快搬来“救兵”。其中最严重的一次当属去年在黄埔区的偷排事件,由于泥浆中混有大量石头泥沙,导致2米直径的污水管道被堵死,清淤费用高达90多万元。 根据沥滘污水厂大学城2号站今年6月份至今不到两周时间的水质检查,共有9天9次在污水中发现黄泥水,发现时间全部集中于凌晨三时至四时之间。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