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央行9月30日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后,近日,央行于12月1日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新政正式实施前紧急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302号文”),细化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相关要求,对增加账户功能、身份验证途径,提升额度、拓展移动支付领域功能等进一步明确。由此,我国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将全面推开,而银行业也将迎来新一轮的管理体系升级。 银行积极推行个人账户分类管理 “为更好地保护客户信息安全,下一步,工行将认真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要求,进一步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严格开户过程中个人客户的身份审核,避免客户账户信息泄露。”工行相关负责人对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工作如此表示。 据了解,工行自7月份以来已正式推出个人银行Ⅱ类账户服务,客户在线自助开立Ⅱ类账户后,即可进行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消费和缴费支付等交易,享受“开户+结算+投资+消费”的线上全体系工行移动金融服务。 操作层面,以工行为例,“Ⅱ类账户作为电子账户不配发银行卡实体介质,可配合工银e支付或第三方支付等为客户网络购物、缴费等各类线上消费场景提供服务,用于消费和缴费的单日累计支付限额不超过10000元。工商银行对Ⅱ类账户的管理和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与绑定账户间的所有资金转账免费。”工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此外,据介绍,工商银行客户可以直接开通Ⅱ类账户,对于没有工商银行借记卡或存折的客户,目前可以通过各大应用市场下载“中国工商银行”APP或者“工银直销银行”APP,注册绑定同名的交通银行借记卡账户(Ⅰ类账户),实现开立工商银行的Ⅱ类账户。后期跨行开立Ⅱ类账户的服务还将扩大到更多银行同业,开户渠道也将逐步扩充到自助终端。 不仅如此,工行已于6月1日正式推出个人银行Ⅲ类账户服务。“Ⅲ类账户作为虚拟电子借记账户,将不配发银行卡等实体介质,可配合工银e支付或第三方支付等为客户网络购物、缴费等各类线上消费场景提供服务,账户余额最高为1000元。”工行负责人表示,302号文让银行的操作更加有据可依。 值得关注的是,除工行外,几家大型银行都早已开始积极推行个人账户分类管理。五大行曾联合承诺,在今年4月1日前完成对存量账户的Ⅰ类、Ⅱ类、Ⅲ类账户区分标识,尽快完成系统改造,支持客户通过线上或自助设备开立Ⅱ类、Ⅲ类账户,满足客户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等服务需求。 新规重在强调可落地性 “302号文对管理内容进一步细化,涉及到Ⅱ类、Ⅲ类账户,除开设条件的变更与销户要求,还对Ⅱ类、Ⅲ类账户的一些具体功能,如Ⅱ类账户一年内累计金额、Ⅲ类账户累计金额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如此表示。 不同于此前Ⅱ类账户不能用于取现和绑定账户转账的规定,302号文新增规定,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Ⅱ类账户可以办理存取现金、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可以配发银行卡实体卡片。同时,302号文还对Ⅱ类、Ⅲ类账户新增了限额规定。其中,Ⅱ类账户资金转入、转出日限额均为1万元、年限额均为20万元;Ⅲ类账户上述限额则分别调升至5000元和10万元,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 对于Ⅲ类账户,原先通知要求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账户剩余资金应原路返回同名I类账户。而302号文新增可用渠道并提高了额度,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Ⅲ类账户还可以办理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 此外,302号文明确开户的身份验证要素,并将“以卡开卡”身份验证的途径从绑定借记卡扩大到信用卡,同时明确不得以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为身份验证要素。 据了解,Ⅰ类账户的开户条件与此前基本一致,Ⅱ类账户的开户身份验证要素进一步明确,首先柜面开户渠道仅凭借有效身份证件即可,无需绑定Ⅰ类账户或者信用卡账户进行身份验证。但通过电子渠道或自助机具开立Ⅱ类账户,至少需要验证开户申请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绑定账户账号(卡号)、绑定账户是否为Ⅰ类账户或者信用卡账户五个要素。而第三方机构只能作为验证信息传输通道,不能作为验证要素。相对而言,开立Ⅲ类账户的身份验证要素有所放宽,对绑定账户的账户级别并不作要求,进而减少为四个验证要素,即开户申请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绑定账户账号(卡号)。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