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原告律师万海军向数娱梦工厂透露,《楚乔传》当初从慈嘉影视到蜜淘影业的转让价为30万元。虽然不清楚当初慈嘉影视向原著小说作者购买影视版权时的具体价格,不过他认为,根据市场情况应该不会低于30万。 可见,公司解散过程中小股东的知情权、慈嘉影视和蜜淘影业关于《楚乔传》30万元的转让价以及后续涉及到的盈余分配和股份回购等问题,成为围绕着《楚乔传》相关公司之间的种种疑云。 真假股东之谜 身处漩涡中心的慈文传媒则是另一种说法。日前,陈明友从无锡来到上海,回应了数娱梦工厂的相关问题,剧情也在此次见面之后有了第一次的反转。 交流之初,陈明友坦承慈嘉影视确实是马中骏与吴涛当年一起组的局。 “马总当时没办法成立公司,他和吴涛很熟,慈文跟克顿在业界又都比较有名气,双方也都做得不错。当时想攒这个局并不是马总想投这个,应该是说马总攒了个局,有另外的人来做实际的股东,当然跟马总肯定也是有关系的,是有关系的股东。” 但陈明友告诉数娱梦工厂,王松瑶只是代持股东。“所以这个事情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后来是因为她跟背后股东的关系闹僵了,她就想成为真正的股东。现在她一审判决胜诉了,没问题,因为她作为工商资料上登记的股东,名义上就是她。” 陈明友透露,当年王松瑶与其背后股东是经他撮合,所以此次他本来想在中间和解,但因为价格未谈拢,最终王选择了起诉。“这个背后股东也不能说跟马总有关系,只能说是马总攒的局。” 在他看来,王松瑶能够胜诉并且继续起诉,是因为当年真正的股东并未与其签署代持合同。“这个事儿走到今天这个程度,是很不应该的。当初作为攒局的马总,他认为王松瑶没问题,也很可靠,那会儿她还不在慈文,马总说以后会跟慈文干,所以就没有签代持协议。” “真正的股东会在无锡那边起诉她,要求恢复股东身份。” 陈明友更是表示,2015年4月份蜜淘影业成立之前,慈嘉影视股东之间已经有了问题。 (原慈嘉影视总经理、蜜淘影业总经理柳苗) “本来柳苗是想在慈嘉这个平台上做出一番事业来的,但中途由于他们原来的股东没有安排妥当,导致慈嘉没法持续运营,所以柳苗就把项目转过来了。” 陈明友表示,“项目转让的话,首先股东层面同意超过三分之二就是可以的,(除去王松瑶12%)其他88%都没问题。另外董事会成员是三个,吴涛、周会宁和柳苗,而且这个项目转让其实是不需要过董事会的,因为股东都已经同意清算了。” 随后陈明友又强调,“首先《楚乔传》的转让属于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其次我们说人是带项目的,这个项目的团队从剧本开始,执行的人是我慈文的,所以只能到我慈文这里,其他股东都是愿意的。柳苗作为持股股东,又是总经理,所以她可以代表其他股东来处理这个事情,而且克顿也不受影响。” 《楚乔传》转让到慈文的蜜淘影业之后,出品方里依然有在慈嘉影视持股40%的辛迪加,其投资份额也恰好为40%。 在陈明友的陈述里,先确认王松瑶的代持股东身份,无疑是慈文的当务之急,“我跟他们聊了之后,atv,他们证据还是有的,而且有其他股东有证据证明她不是真正的股东,这就是要看法院判决。” 不过王松瑶向数娱梦工厂否认了代持股东身份,“我没有替任何人代持,法律上现金缴款单也是我名字支付的,在工商局有备案,现在对方一定要这样黑白不分,我们只能法院来判决了。”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