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两种评奖机制各有各的优劣,譬如格莱美式的评奖能够在最大程度降低评委个人审美对于结果的影响,相反金曲奖式的评奖则可能会受到评审团成员个人喜好的左右,但出于金曲奖的严谨(评审团成员的决策从头至尾都会受到监督),其结果往往更加不受外力影响。 找冠名商是不是一个音乐奖明智的选择? 可能不是。赞助商对于一个音乐奖项来说是必要的,但冠名商却不一定。 一旦取得冠名,就意味着一个音乐奖的标准将很可能被外部商业力量、媒体导向和大众喜好所左右。正如宋柯在被问及为何将“永远不允许冠名”作为唱工委音乐奖的原则之一时,他所回答的那样,“当你拒绝了外部力量的时候,你的权威性才可以建立。” 标准和权威性建立之后,一个音乐奖才真正有可能去考虑其他让自己可持续运作的路径。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